欧阳㬇
欧阳㬇(1506年—?),字学章,直隶真定府武强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甲午解元,联捷乙未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因甲辰科场案革职为民。
欧阳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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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编修 | |
籍贯 | 直隶真定府武强县民籍 |
字号 | 字学章 |
出生 | 正德元年(1506年)六月十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郭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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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顺天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嘉靖十四年(1535年),联捷进士[1][2]。改庶吉士,送翰林院读书。十六年正月授官翰林院编修。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任甲辰科会试考官,卷入科场案革职[3]。
著作
隆庆四年(1570年)钱博学、欧阳焕修纂《武强县志》。
纪念
武强县城曾有为欧阳㬇所立之“解元坊”[4]。
家族
曾祖欧阳鉴;祖父欧阳瓒,曾任省察官;父欧阳伦,母李氏。具庆下。兄欧阳时(监生)、欧阳晖。弟欧阳曜、欧阳晓、欧阳暄[5]。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世宗实录·卷二八九》:嘉靖二十三年八月甲午 礼科给事中王交、王尧日劾“少詹事江汝璧、修撰沈坤、编修彭凤、欧阳㬇、员外高节,朋私通贿,大坏制科。大学士翟銮,以内阁首臣,二子汝俭、汝孝既连中乡试,又连中会试,若持券取物。然崔奇勋乃汝俭等师,焦清与汝俭结姻,又同受业。四人者,会试俱一号。汝俭、汝孝、奇勋,皆彭凤所取,诗经考官五人,何独专在凤一房?欧阳㬇亦汝俭等师,本同经,又改看书经,迹若引慊,而实助凤寻卷。及沈坤之取陆炜,高节之取彭谦、汪一中,皆以贿赂。故乞明正其罪,且欲追论顺天乡试秦鸣夏、浦应麒阿奉翟銮之罪。”上令吏部、都察院从公参看。銮请覆试。上怒令部、院治罪,不许回护。部、院请下汝璧于理。上以弊迹显明,大坏祖宗取士之制,遂勒銮并汝俭、汝孝、奇勋、清、凤、㬇俱为民,汝璧等法司会鞫。谓:“汝璧、鸣夏、应麒虽各阿取辅臣之子,然实非以贿故,至坤亦然。独彭谦赂节五百金得中,监试失于纠察,罪亦难逃。”疏上,诏“杖汝璧、鸣夏、应麒六十,革职闲住。节充军。谦为民。坤、一中、炜姑存留供职。”
- ^ 清道光十一年刻本《武强县新志·卷二》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