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国相(1550年—1603年),字廷赞,号燮轩福建福州府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万历癸未进士,官至山西参政

林国相
大明山西布政使司左参政
籍贯福建福州府闽县军籍
字号字廷赞,号燮轩
出生嘉靖庚戌十月十九日
逝世万历癸卯十月二十四日
配偶邹氏,封淑人
亲属子林恒祐
出身
  • 万历七年己卯科乡试举人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进士。授户部主事,榷税崇文门。万历十八年(1590)担任广东惠州府知府。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卸任。[1],迁河东运使,官至山西左参政,分守河东。三十一年因病归省。行至桐庐,病重,坚持抵家,口不能言,目视父母而卒。年五十四岁。

家族

曾祖父林汝生;祖父石椿公林錋;父亲慕椿公林谦。母许氏[2]

参考文献

  1. ^ 《惠州府志》
  2.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孙光启
广东惠州府知府
万历十八年(1590年)上任
继任:
程有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