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振国MBG(1974年8月20日[1]),前香港警员,1995年9月25日加入警队,警察编号33942,于2005年执勤时遇刺而瘫痪成植物人[2]

朱振国
MBG
出生 (1974-08-20) 1974年8月20日50岁)
 英属香港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职业警察
知名于执勤时遇刺而瘫痪成植物人
配偶蔡燕萍1996年结婚)
儿女朱晓彤
1997年(26—27岁)

家庭背景

朱振国亡父多年,家有一母一和一已婚,与妻子蔡燕萍育有女儿朱晓彤,2015年完成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后,由警队福利官安排,在澳洲某大学攻读设计系。

事发经过

驻守深水埗警署军装巡逻小队的朱振国于2005年7月19日在深水埗保安道市政大厦外时,遇上意图打劫的怀刀疑犯廖智勇。朱遂上前截查其身份证明文件时,被疑犯以生果刀割喉,左边颈项被刺中。及后朱负伤奋勇穷追匪徒50米,最终不支昏倒。幸好途经有市民按住其大动脉,得以保住性命。可是朱振国遭割断大动脉,引致失血过多从而脑缺氧,成植物人至今,且近年身体情况逐渐转差。

朱妻希望朱振国能够得到较好的治疗,惟事发后大半年用尽各种中西医疗法,包括针灸推拿,对病情未有任何进展。朱妻希望朱可以返回中国大陆寻找治好火车意外事件以致瘫痪凤凰卫视主播刘海若,于北京宣武医院担任脑神经外科主任凌锋教授助诊,尝用高压氧治疗

审判

本案23岁的凶徒廖智勇有人格障碍,案发时无业,承认藏械及蓄意伤人两项罪,2006年4月案件于高等法院审讯,法官斥责被告完全漠视法纪,法庭应予严惩,判被告入狱6年。廖智勇的家属对伤者家属说“对不起”,朱振国母亲及妻子不接受道歉。[3][4]

律政司认为判刑太轻,申请复核,获上诉庭接纳,2007年1月廖被改判入狱10年。[5]

2011年4月,服刑5年9个月的廖智勇透过惩教署“监管下释放计划”获得假释,出狱后有记者追访,发现他重投社会,于宠物店工作。[6]

近年情况

朱振国曾被送到广州接受高压氧治疗,朱老太说当时他的情况曾转好,四肢痉挛程度减轻,及后返回香港入住黄大仙医院,无奈医院人手较少,治疗方式不同,使到朱的情况愈下,手脚痉挛再次严重。纵然现时双眼可以睁开,可对外界刺激已无反应,丧失认人以及说话能力,须靠插进胃喉进食,每天只能在旁人搀扶下坐起约半句钟。

现时,朱振国于黄大仙医院接受治疗中,接受包括由脑科医生、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及言语治疗师所组成的医疗团队的复康治疗,健康情况稳定。朱老太表示,朱的治疗费用全由香港政府负责,另外每月有1万多港元津贴,警队福利部及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亦时有人员探望。[7][8]

新闻事件

2006年3月7日,香港警务处处长李明逵第三次到广华医院探望,得到香港传媒的再次关注及报导。香港政府同意再次考虑朱振国家人的诉求。

2006年3月8日,治好刘海若医生凌锋考虑来港。

2006年4月10日,有华佗之称的凌锋亲身到港,为瘫痪病榻达九个月的朱振国带来新希望。

2006年4月12日,凌锋向外界称有信心医好朱振国。

2006年7月1日,朱振国获特区政府颁授金英勇勋章

2008年2月19日,警务处处长邓竟成北上广州探望朱振国,于翌星期返港继续接受高压氧治疗。

2016年8月25日,朱振国家人拟起诉行凶者廖智勇,并追讨赔偿,但廖智勇已经破产,无法作出赔偿,最后由政府提出代表廖智勇给予朱振国家人一笔金钱作和解,朱振国家人拒绝透露金额,又表示不会原谅廖智勇[9]

获颁荣誉

  • (2006年)金英勇勋章

参考资料

  1. ^ 朱振國生日女畫卡祝康復. [2016-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5). 
  2. ^ 朱母 :不想看到再有警員受傷. [201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7-05). 
  3. ^ 母親代向朱振國家人說對不起 刀割警喉兇徒囚六年. 苹果日报. 2006-04-12 [2019-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3). 
  4. ^ 刺癱警員朱振國青年判囚6年. 文汇报. 2006-04-12 [2019-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3). 
  5. ^ 刺癱朱振國兇徒加刑 改囚10年 母再代兒向勇警道歉. 苹果日报. 2007-01-11 [2019-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3). 
  6. ^ 襲朱振國兇徒望保住份工. 东方日报. 2011-09-22 [2019-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3). 
  7. ^ 朱振國母親﹕邊有人似佢咁蠢,受傷仲去追……. [2010-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7-05). 
  8. ^ 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 探望朱振國. [2011-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5). 
  9. ^ 纏繞11年 癱警朱振國與警和解獲賠償. 香港经济日报. 2016-08-25 [2019-1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