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春 (大字)
恒春,是台湾屏东县恒春镇的一个传统地域名称,也是全镇行政中心所在地,位于该镇中部。相较于今日行政区,其范围大致包括城南里西北大半部、城北里东南大半部、城西里东南部、山脚里恒春城内部分。[1][2]
历史
台湾日治初期,恒春地区为一街庄,称为“恒春街”,隶属于宣化里。该街北与网沙庄为邻,东、南、西三面被山脚庄围住。[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设置二十厅,该街隶属于恒春厅。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并二十厅为十二厅,该街改隶属于阿缑厅。1920年(大正九年),废十二厅改设五州二厅,该街改制为“恒春”大字,隶属于高雄州恒春郡恒春街。[3]
聚落
本地区发展较早的聚落为恒春城内聚落,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图上已有记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