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希明(16世纪—1599年),允升凤山浙江绍兴府上虞县[1]明朝政治人物。

徐希明
大明兴化府同知
籍贯浙江绍兴府上虞县
字号字允升,号凤山
亲属(祖父)正德举贤良徐文彪
(父)嘉靖三十一年贡生徐子麟
(孙)天启四年举人徐一抡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举人

生平

徐希明是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副贡,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乡试举人,授攸县知县,丈量田赋、厘清地界,悉心修缮学宫社仓铺递桥梁,并纂写地方志[2],历官安庆宁国通判都有善政;陞蕲州知州,和判官陈策协力防御荒年盗寇,呈上《救荒十议》给朝廷,又在湘江中石矶建立浮玉亭让商船躲避[3],再陞苏州同知,平易近人,人们都敬爱他,有传吴人图谋不轨者,上级下令从严处理,他力图辨白保全甚多,转补兴化同知,勤于民事、尊崇儒术,多为名士出其门下,在任内去世,著有《宦游吹埙》等集流传[1]

家族

祖父徐文彪,正德举贤良、应县知县;父徐子麟,嘉靖三十一年贡生、朝城训导;孙徐一抡,天启四年举人、保山知县[1]

引用

  1. ^ 1.0 1.1 1.2 光绪《上虞县志校续·卷九·人物》:徐文彪,字望之,号双溪……正德初举贤良,有司以文彪应邑令……(子)子麟,字世亨,嗣从父文卿……嘉靖壬子以贡任朝城训导……子麟子希明,字允升 案备稿云通志作允淳误,嘉靖甲子举人 选举表辛酉副贡,初任攸县,以谕俗肤言教民,民咸化之,时吏部邹元标以言事谪戍贵阳,惧祸者皆避匿,希明独迎劳之,人高其义;倅[通判]安庆、宁国皆有善政,守蕲州条《救荒十议》 康熙志云讨灭叛寇有武功,见《崇信录》,升苏州府同知,和易近人,人皆亲爱,有传吴人谋不轨者,大吏下教亟诛反者,希明力白无他保全甚多,补兴化力绳陆兵以法,勤民事、崇儒术,出其门者多名士,卒于官 万厯志,居家孝友,克绍祖烈,著有《宦游吹埙》等集 康熙志,邹元标撰墓碑治术具谕,俗肤言中闽楚人禀之为公令,子五孙七皆名诸生 希明孙一抡,原名廷英,字英度,以诗经领天启甲子乡荐,任云南保山县……
  2. ^ 同治《攸县志·卷三十八·政绩》:徐希明,浙江上虞举人,万厯中知攸县,莅任数载,丈田清赋、釐江西田界,贫者无无田之粮,豪民无无粮之田,学宫社仓铺递桥梁悉心创举,纂修县志,所撰著具有条理,祀名宦。
  3. ^ 乾隆《蕲州志·卷七·职官志》:徐希明,上虞人,由乡举知州事,时值岁歉,梅盗遍州境,明同判官陈策协力防御,民赖以安,又蕲江中石矶每为商舶患,为筑矶建亭于上,名曰浮玉,望者知所趋避,今为文昌阁基。

参考文献

  • 光绪《上虞县志校续》·卷九·人物
  • 同治《攸县志》·卷三十八·政绩
  • 乾隆《蕲州志》·卷七·职官志
官衔
前任:
王养性
明朝攸县知县
万历年间
继任:
董志毅
前任:
朱继孔
明朝宁国府通判
1588年-1586年
继任:
高渐
前任:
路云龙
明朝蕲州知州
1588年-1592年
继任:
潘珏
前任:
杨汝浤
明朝兴化府同知
1595年-1599年
继任:
罗应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