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安(1959年),浙江慈溪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海地区代表[1]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2]

生平

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专业,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担任民建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3]。2013年,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4]。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5][6][7][8]

参考文献

  1. ^ 新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2. ^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副院长张兆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将成为跨区域制度创新“样板间”. [2019-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9). 
  3.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张兆安.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4). 
  4.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张兆安. 全国人大网. [2013-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4). 
  5.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国新闻网.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光明网. 2018-02-25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19) (中文). 
  7.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2980名). 澎湃新闻-The Paper.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23) (中文).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中国网. 2018-02-25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1)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