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余回收
厨余回收,是将家庭及餐饮业者产生的厨余与一般垃圾分开,予以回收再利用。
厨余为一般家庭垃圾中水分的主要来源,也是垃圾发臭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厨余是可再利用的资源,以废弃物模式处理形同浪费。依据香港环境保护署的统计,2012年香港家居厨余量及工商业厨余量分别为每日2,528公吨与809公吨,合计达每日3,337公吨,占都市固体废弃物的36%;[1]而依据台湾的调查资料显示,厨余亦占整体垃圾成分的30%~40%。若能将厨余与其他垃圾分离回收与再利用,将有利于资源永续利用;若再透过免费回收厨余的政策,更可让民众减少垃圾处理费用的负担。[2]
然而厨余回收的储存场地亦衍生出空气污染问题。以台湾的实施经验为例:过去澎湖国家风景区管理处设有厨余储存场,由于发酵过程产生恶臭,影响游客观感,因而迁往环保局所在地的大城北。不过仍然因为恶臭以及储存场位于水源保护区及农耕区内等问题,引发当地民众抗争,要求限期迁移。[3]
参考文献
- ^ 《香港固体废物监察报告:二○一二年的统计数字》,环境保护署,2014年1月,第9页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5-01-10.
- ^ 《家戶廚餘回收政策說明》,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官網. [2015-0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10).
- ^ 劉禹慶,《〈南部〉廚餘場惡臭 澎湖大城北村民抗議》,自由時報,2009年12月17日. [2015年1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