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灿(?—?),江西临川人,明朝政治人物。

举人出身。弘治十一年,任福建永安县知县一职,在任期间廉谨重儒学。后升任池州府通判[1][2]

参考资料

  1. ^ 明·苏民望修,《永安县志·卷五·宦历志》:刘灿,临川人,举人。弘治十一年任知县。居官廉谨,不挠法徇人,听讼详悉,不作好恶。儒学被毁重,复建。立桥梁、道路,百废俱举。升池州府通判。至今以清官颂之,祀名宦。
  2. ^ “刘灿成化庚子举人知绵州性廉介守城御贼居民用安闻母讣过哀而卒无以为殓人以廉孝称之通志据四川名宦志采”,《同治临川县志》
前任:
梁世材
永安县知县
1498年-1509年
继任:
周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