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钧(1441年—1510年),字仲衡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河南府陕州灵宝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早年出身国子生,河南乡试第二十七名。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会试第二十一名,殿试进士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八名。授太常寺博士,擢监察御史。弘治十六年,担任山西巡抚,后累官至户部左侍郎总督仓场,明习法律,所至有声,正德五年去世[1]

祖父

曾祖父何钦,曾任府经历。祖父何茂,赠知州。父亲何濬,曾任知府[2]

参考

  1.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2910:何钧,字仲衡,河南灵宝人。成化十一年进士,授太常寺博士,擢御史,累官至户部侍郎,明习法律,所至有声,正德五年卒。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魏绅
明朝山西巡抚
弘治十六年九月乙巳 -- 正统元年五月癸巳
1502年-1506年
继任:
徐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