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休烈
于休烈(690年—772年),京兆府高陵县(今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祖籍河南郡洛阳县,唐肃宗时期的史官、国子祭酒,代宗即位后历任工部侍郎、尚书。
家世
生平
于休烈自幼好学,善于写文章,与会稽贺朝万、齐融、延陵包融为文词之友,齐名一时。唐玄宗开元初年,进士及第,又应制策登科,授秘书省正字。历任右补阙、起居郎、集贤殿学士,转比部员外郎、郎中。天宝末年,杨国忠为宰相,排斥异己,于休烈被外放为中部郡(在今陕西黄陵县)太守。
安史之乱爆发,唐肃宗即位,于休烈从中部郡赶赴皇帝行在,擢拜给事中,迁任太常少卿,掌管礼仪事务,兼修国史。安史之乱中,宫廷典籍遗失殆尽,至德二年(757年),于休烈请求肃宗重赏求购民间收藏的《国史》、《开元实录》等典章史籍,但数月之内,唯得一两卷,后前修史官工部侍郎韦述献其家藏《国史》一百一十三卷。
乾元年间,于休烈转任工部侍郎、修国史,献《五代帝王论》,受宰相李揆嫉妒,被改任为国子祭酒,权留史馆修撰。
763年,唐代宗即位,宰相元载推荐于休烈为右散骑常侍,依前兼修国史,不久加礼仪使。迁工部侍郎。又改检校工部尚书,兼判太常卿事,正拜工部尚书,累封东海郡公,加金紫光禄大夫。
于休烈在朝凡三十余年,历掌清要,不治家产。他恭俭温仁,喜怒不形于色。亲贤下士,推举后进,在老年时,仍手不释卷,大历七年(772年)卒,年八十一。赠尚书左仆射,谥曰元。有文集十卷行于世。
子孙
夫人韦氏,赠国夫人[1]。
延伸阅读
[编]
传记资料
- ^ 是岁春,休烈妻韦氏卒。上以休烈父子儒行着闻,特诏赠韦氏国夫人,葬日给卤簿鼓吹。及闻休烈卒,追悼久之,褒赠尚书左仆射,赙绢百匹、布五十端,遣谒者内常侍吴承倩就私第宣慰。儒者之荣,少有其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