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鼐(1432年—1498年),字宗用江西广信府贵溪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景泰甲戌进士。

丘鼐
大明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江西广信府贵溪县民籍
原名周鼐
字号字宗用
出生嘉靖十一年(1432年)
逝世弘治十一年(1498年)
出身
  • 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初姓周[1][2]。江西乡试第九十八名举人。景泰五年(1454年)登甲戌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历升刑部员外郎、郎中,出为山西按察司副使,理刑榆林,改福建,历升四川按察使、右左政使,召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抚淮凤等府。弘治二年(1489年),言者劾其职升太骤,进由李孜省降陕西副使、抚治汉中,随即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致仕。弘治十一年(1498年)四月甲申日卒。

家族

曾祖父周惟政。祖父周旭鉴,曾任浙江布政司右参政。父周福[3]

参考

  1. ^ 《明实录/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三》:成化二十三年九月辛酉 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右副都御史周鼐乞复姓丘从之
  2. ^ 《明伦汇编氏族典卷氏族总部·改姓诸臣》:副都御史丘鼐,初周姓。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五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