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だ*ぜ/維基論述/Wikipedia:組織準則

一、序言

1. 組織

  • 組織 指二人及以上組建之團體,而其實際依附於中文維基百科,又不論其形式、目的、功能等為何。

2. 適用範圍

  • 凡組織皆應遵守本守則。

二、規則本文

3. 禁止惡意

  • 若組織之目的、功能、作為存有惡意,直接或間接違反維基百科之方針與指引,或針對其他個人、組織,解散之。

4. 群而不黨

  • 有鑑於「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之原則,為達至「自由的百科全書」之目標,為使各條目符合「核心內容方針」之原則及百科全書之標準,又為自身遵守互信原則和協作原則,維基人以經驗常識和自由意志作出判斷,可為協作、共同研究、教學、職責職務等而群聚討論,而非屬必要者不建立社團。

評析
  1. 於維基媒體項目,為其職務之必要者(如:義務回覆隊為保密原則不能公開討論;維基媒體運動自治體為推廣文化、組織活動、協同教學等目的需組建組織與外界溝通合作,並以法人身份獲取補助金),可建立組織,但再無需要時應解散。
  2. 雖有建立組織,但不應以協同對外為目的,活動之;如屬,立即停止。
  3. 維基人應以經驗常識、個人判斷、自由意志作出判斷。如因結黨之外力因素導致無法作出自己的判斷,並以團體意見迫使他人行事,違反協作原則——以多數人壓力迫使他人順從,而非以道理和合理性說服他人,以此迫使對方順從行為並非協作;亦違反互信原則——對自身不誠實;對他人訴說之理據虛假,因此不誠實。而如此結黨違反「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之原則——維基百科不是政治角力場,也不是戰場,更不強迫他人順從組織意見。
  4. 維基人,不可為娛樂嬉戲而建立組織,此舉違反「維基百科不是什麼」,將維基百科視作遊樂場。
  5. 社團組織,以進步主義及實務效益為基準,不能為維基百科或其他維基媒體項目達到實際貢獻者,不應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