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日本電氣

由Liflon在話題建議改名:「日本電氣」→「NEC」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1 年前
基礎條目 日本電氣屬於維基百科社會科學主題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電子學專題 (獲評中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電子學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電子學相關條目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未評級未評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尚未接受評級。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已評為中重要度

建議改名:「日本電氣」→「NEC」

日本電氣NEC:NEC遠比日本電氣更加常用。該企業的官方網站也稱自己為NEC,幾乎沒有叫日本電氣的。此外,NEC的知名度比什麼壞死性小腸結腸炎更高。--DeBit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12:10 (UTC)回覆

(+)贊成--真的,不管是網絡還是生活上的電視廣告,該公司用的都是NEC,很少、完全沒有看到用「日本電氣」。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12:15 (UTC)A900040a900040回覆
(-)反對,根據先到先得原則及NEC的官方商號(日本電気株式會社 (英文: NEC Corporation))來源,該條目的名稱不應該被移動。--武蔵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12:28 (UTC)回覆
(+)支持。按WP:命名常規所述:「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而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當中加粗的部份必須一併閱讀;即使符合「時間優先」原則也必須是「常用名稱」,但「日本電氣」一名在中文地區並不常用(見各地官方網站:中國台灣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的網站則是用英文介面),故應改用「NEC」。-Lif…lon 2013年8月1日 (四) 13:23 (UTC)回覆
(!)意見,中文官方名稱為「日本電氣株式會社」,來源為台灣NEC官方網站。而常用名稱較官方名稱常用這理據﹐敝人認為不是一個適當的移動理由,因此先到先得原則完全在這個案中適用。再者,該條目的內容為各國NEC的總社日本電氣,因為應以總社的官方資訊為依歸。而在百科內,同類條目索尼是使用了官方名稱,而不是使用最常用的「SONY」。--武蔵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13:27 (UTC)回覆
(:)回應:NEC和LG集團的情況很相似。LG的全稱叫樂金電子,在兩岸三地的官方名稱都叫樂金,但實際當中幾乎都用LG來稱呼這間公司。另外請留意方針中「而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這一句。日本電氣雖然符合名從主人原則,但不常用,根據該方針就不應使用。--DeBit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14:55 (UTC)回覆
(!)意見,其實可以參考EA,其中文名稱為「美商藝電」﹐這個名稱與日本電氣的官方名稱一樣也是沒幾個人知道。另外,由於日本電氣的名稱已乎合了「先到先得」及「名從主人」的原則,如果是次日本電氣的條目被移動的話,以上的方針會變得盪然無全。--武蔵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21:23 (UTC)回覆
(:)回應武藏:
  1. 注意該方針原文是「……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上面已經提過,「加粗的部份必須一併閱讀;即使符合『時間優先』原則也必須是『常用名稱』」。而這的確是一篇正式方針,不單是「移動理由」而已,閣下斷不能貿貿然以「而常用名稱較官方名稱常用這理據﹐敝人認為不是一個適當的移動理由」來打發掉。
  2. 閣下若執於己見,認為只要「日本電氣」符合了「『先到先得』及『名從主人』的原則」,就可以忽略掉這名稱是否「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這個大前提的話,「以上的方針會變得盪然無全」倒是說得沒錯。
  3. 閣下舉的例子中,「索尼」除了是其官方名稱外也是常用名稱(從搜尋結果可見一斑),情況和「日本電氣」在中文領域裏的使用情況並不一樣。
  4. 再來比較一下「NEC」的搜尋結果,就知道我為甚麼認為這是常用名稱。
Lif…lon 2013年8月6日 (二) 09:23 (UTC)回覆
返回 "日本電氣"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