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洽(542年—554年),敬延勃海郡蓨縣(今河北省衡水市景縣)人,追尊齊神武帝高歡第十五子,封漢陽王[1]

生平

天保元年六月癸未(550年7月4日),其兄文宣帝高洋封他為漢陽王[2]。天保五年(554年),高洽薨逝,諡號「敬懷」,年十三歲[3]乾明元年(560年),贈太保司空。無子,初以長廣王高湛庶長子高綽繼嗣襲爵,後改以任城王高湝第二子高建德為後嗣[4]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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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齊書·卷10》,出自李百藥北齊書

參考資料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

註釋

  1.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漢陽敬懷王洽,字敬延,神武第十五子也。
  2. ^ 《北齊書·文宣帝紀》:癸未,詔封諸弟青州刺史浚為永安王,尚書左僕射淹為平陽王,定州刺史浟為彭城王,儀同三司演為常山王,冀州刺史渙為上黨王,儀同三司淯為襄城王,儀同三司湛為長廣王,湝為任城王,湜為高陽王,濟為博陵王,凝為新平王,潤為馮翊王,洽為漢陽王。
  3.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天保元年封。五年,薨,年十三。
  4. ^ 北齊書 卷十 列傳第二 高祖十一王》:乾明元年,贈太保、司空。無子,以任城王第二子建德為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