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火層
隔火層亦稱避火層、庇護層,是大廈,例如摩天大廈的設計細部,為求消防目的建造,有效果於阻隔火災蔓延,亦可以供予人士在發生火災時作為臨時庇護用途。
香港
根據香港《消防條例》規定,住宅樓宇的樓層高達25層,發展商便要在樓層之間設有隔火層。但若建築物高度在地上25至40層之間,則有關建築物的天台可視作避火層[1]。而在實際應用上,住宅樓宇的避火層最多有兩層。
現時地產發展商會將部分住宅項目的隔火層利用為空中花園,作為樓盤賣點,該樓是空氣層通透無阻之空間,不設窗戶、外牆等,只有電燈照明,24小時燈火通明。及至少有一部消防升降機到達。建築物的升降機門在正常操作時不應在避火層(如非作空中花園)開啟,並應時刻鎖上,直至在消防掣啟動下自動開鎖為止[1]。若用作空中花園,則所有升降機均可到達,但該層電梯大堂必須有雙重防煙門(連自動上鎖功能)保護。
摩天大廈的隔火層一般與機電層上下並置,但消防升降機未必會在避火層設有層站。
中國大陸
在中國國標《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包括前標準《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2005),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中,也被歸納為設備層、避難層(間)、架空層,作為防火用途的避難層可在滿足防火避難要求下兼作設備層,要求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的公共建築必須設置避難層(間),並對避難層(間)的設置高度、設施佈置等有相應要求。[2][3]
資料來源
- ^ 1.0 1.1 防火安全. 香港消防處網站. 2012-07-19 [2012-08-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03).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的公告. www.mohurd.gov.cn. [2024-03-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27).
- ^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_国家标准_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yjgl.tj.gov.cn. [20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