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鵬保定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邸鵬為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進士,位列三甲第二十九名。擢為御史,忠耿清廉,「所知無不言,所言無不當。」後因事獲罪,被抄家,僅得木匙二隻、木五副。太祖贊賞他的清廉,授予其廣東臺憲職位。[1]

參考資料

  1. ^ 陳詠 張惇德《唐縣誌》清光緒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