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瑪列Gamaliel)是猶太教師希勒爾的孫子。[來源請求]他是第一世紀中葉猶太公會中最主要的權威人士。他在耶路撒冷被毀之前9年,也就是63年去世。

Gamaliel

拉比

猶太法典塔木德)中,迦瑪列擁有拉班的頭銜。這是一個賦予猶太公會領袖的稱號,他是來自希勒爾學派的七個被賦予這個頭銜的第一位拉比。在密釋納中,他被引用成關於影響到社區福利和規範婚姻權利的某些法規的作者。在他的裁定中,迦瑪列認為:為了再婚,一個提供丈夫死亡證據的證人就足夠了(Yevamot 16:7).

在傳統中也保存了他寫給加利利居民,南部猶太地(Darom)和流散地的猶太人關於加入猶太曆法閏月的章節(Sarihedrin II b and elsewhere)。在另外的故事裏,他被描述成 Agrippa I王和他的妻子 Cypris (Pesahirri 88 ii)的宗教指導. 在他的教導里,除了那些保存在阿伯特(Aboth i. 16)里的關於享於學習的責任和認真遵守宗教法規描述, 只有一個關於不同學生特點的刻畫保存下來了。 他把不同的學生比喻成不同的魚: (Aboth di R. Nathan, cb. xl.).

一條宗教儀式不潔淨的魚:記住所有的所學,但是沒有理解,是貧窮父母的孩子。

一條宗教儀式潔淨的魚:記住的所學的東西,並理解,是富有父母的孩子。

一條來自約旦河的魚:學了所有的東西,但不會隨機應變。

一條來自地中海的魚:學了所有的東西,知道如何隨機應變。

迦瑪列被尊為猶太教歷史上最偉大的教師之一。《密西拿》Sorah ix.15 談到他的品質: "自從迦瑪列去世,這裏不再有對律法的敬畏,純潔和節制也同時死亡了。" 在相信律法是完全出於上帝的靈恩神授的同時,他裁定安息日的法律應該少一些嚴格性,多一些實際性。( While believing the law to be wholly inspired by God, he ruled that the sabbath laws should be less rigorous and more realistic.英文出處??

)他又聲稱律法應該保護離婚的婦女,並督促猶太人善待外邦人

在使徒行傳中

在《使徒行傳》中,迦瑪列被描述成一個法利賽人摩西律法的著名學者。迦瑪列在使徒行傳5章34節出現,勸告他在猶太公會里的同事,不要將傳揚福音彼得十二使徒處死。他的勸告被聽取了,證明他在同時代人中極有權威[來源請求]。 他也是許多法律條例的制定者,有一個兒子名叫Simeon,還有一個女兒,嫁給了祭司Simon ben Nathanael(22:3)。[來源請求]他還是保羅的老師。[來源請求]在使徒行傳22章3節,保羅對耶路撒冷的群眾說:「我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在這城裏長大,在迦瑪列腳前,按着我們祖宗嚴謹的律法受教,我為神熱心,像你們眾人今日一樣。

但我們不知道,保羅所受的訓練對他後來成為外邦人的使徒有何影響。[來源請求]Shabbath 30b 提及迦瑪列的一名學生表現出「學問上的輕率」,一些學者[誰?]確定這可能就是指保羅。其他學者[誰?],如Helmut Koester

,則懷疑保羅曾受教於這位著名的拉比。

作為基督教聖徒

由於迦瑪列對早期基督徒的同情態度,早期基督教會的傳統認為他接受了基督教信仰,而且仍是猶太公會的成員,以秘密地幫助他的基督徒同伴。依據Photius,他和兒子,以及尼哥底母一起,由彼得和約翰施浸。他的屍體被保存在意大利比薩。當時的猶太人記錄,他繼續留在猶太公會中,證明他皈依基督教的假設非常靠不住。[1]

參考文獻

  1. ^ Cheyne 和布萊克. 圣经百科全书. 紐約: 麥克米蘭. 1903年. 

外部連結

參見

前任:
示門·本·希勒爾
Nasi
9 (Est.) - 50
繼任:
示門·本·迦瑪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