謬誤
謬論或(思考)謬誤是指錯誤的思維方式。有部分邏輯書會將謬誤定義為錯誤的論證,但一般不會以此解釋謬誤的定義,因自相矛盾不是錯誤的論證,但屬謬誤的一種。惡意或別有所圖的謬論又稱作詭辯。[1]
知識或資料的錯誤,稱作訛誤[2],但日常習慣上,謬論或謬誤有時也用於泛指錯誤的言論或想法[3]。
一個好的論證必須有效且健全。所謂有效是指如果前提為真則結論必定為真,所謂健全是指除了有效以外,所有前提都是真的,健全的論證保證結論為真。反之,如果前提不為真或前提為真不能保證結論為真,則不是好論證。
論證有謬誤,不表示其結論不正確,有時一些人可能會使用充滿謬誤的論證,但卻意外得到正確的結論,關於這點可參見謬誤論證。
此外,盡管謬誤經常和謊言有關,但論證有謬誤,不代表論者在說謊,論者可能真心相信自己的推理正確,但因各種原因而犯下錯誤,而單單看到他人論證出現謬誤就指稱對方在撒謊的做法,也可能構成關聯謬誤和人身攻擊。
對於尚未相信結論的人而言,論證過程有謬誤會導致他們無法被論證說服,但另一方面,就算論證過程無誤,論證也未必讓人信服,因為聽眾也可能受到各種條件的影響,像是一些論證所用的言詞、語調、語氣、說話者的身分、聽者的既定觀點等都有可能會影響聽眾的觀感;然而論證是否好的,關鍵還是在於論證是否有效且健全,任何的外在條件都無法影響論證本身的有效性。
分類
傳統分類
論證的謬誤可發生在三個地方:一是陳述了錯誤的事實(實質謬誤),二是使用了不恰當的詞語(言詞謬誤);三是使用了不恰當的推理結構(形式)(形式謬誤)。其中一與二合稱非形式謬誤,而二與三合稱邏輯謬誤[4]:
非形式謬誤 | ||
實質謬誤 | 言詞謬誤 | 形式謬誤 |
邏輯謬誤 |
- 形式謬誤:形式謬誤是因不恰當的推論結構所造成的謬誤,可藉由符號化的邏輯系統揭露此類謬誤。
- 言詞謬誤:泛指各種因自然語言語意不明確而形成的推理謬誤,可藉由語義、語用分析及符號化揭露此類謬誤。
- 實質謬誤:泛指各種推理結構正確,但論證前提不能恰當支持結論所造成的謬誤。
- 邏輯謬誤:邏輯謬誤包括了形式謬誤及言詞謬誤,可藉由語義、語用分析及符號化揭露此類謬誤。「邏輯謬誤」有時亦可廣義泛指所有的謬誤。
- 非形式謬誤:形式謬誤以外的其他謬誤統稱非形式謬誤,含括了所有不能純粹由符號化邏輯系統揭露的謬誤,這些謬誤需要關於現實世界的背景知識與常識才能揭露出來。
四不分類
謬誤研究
在西方,早在公元前350年,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在其邏輯學著作之一《辨謬篇》中就開始研究謬誤。《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謬誤條目[6]介紹當代了謬誤研究,其中包括下面的方法:
- 非形式邏輯方法處理謬誤(The informal logic approach to fallacies)
- 形式邏輯方法處理非形式謬誤(The formal approach to informal fallacies)
- 認識論方法處理謬誤(The epistemic approach to fallacies)
- 辯證/對話方法處理謬誤(Dialectical/dialogical approaches to fallacies)
參見
註釋
- ^ 黃展驥. 《謬誤與詭辯:思想方法的原理及其應用》. 蝸牛叢書. 1971: 頁21–22 (中文(繁體)).
- ^ 李天命. 《殺悶思維(最終定本)》. 明報. 2010: 頁115. ISBN 9888027867 (中文(香港)).
- ^ 词语“谬误”的解释 汉典. [2014-03-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29) (中文(中國大陸)).
- ^ fallacy (logic) -- Britannica Online Encyclopedia. [2012-10-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27) (英語).
- ^ 李天命. 《李天命的思考藝術(最終定本)》. 明報. 2009. ISBN 9888026364 (中文(香港)).
- ^ Hansen, Hans. Hansen, Hans, "Fallacies",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Summer 2020 Edition), Edward N. Zalta (ed.). [2021-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