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象烈
生平
蕭象烈是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江西鄉試舉人[3],三十二年(1604年)成進士,獲授六合知縣,在當地潔己愛民、通緝罪犯、清理刑獄。改任杭州教授,到貴州主持鄉試,陞為南京國子監博士,轉南京刑部主事。
之後蕭象烈外任永州知府,處理案件平恕,不取贖罪銀錢,當地是銀錫鑛地,僚人每年都會聚眾搶掠,他單騎諭示令僚人順服;府內監獄火災,囚犯感恩他的教化,只是躲藏而不逃獄。很快他升任蒼梧兵備道,經過永州時受士民歡迎,轉為四川督餉,改官辰沅兵備道,補任參議。崇禎元年(1628年)他擔任貴州按察使[4],以判決公允被稱為天下清官第一,適逢奢安之亂牽連獄事,他請求平反而遭彈劾,辭官歸鄉。他個性廉靜寡慾,居家甘於貧窮,只留下玉帶一條多次用來借糧,有古廉吏風範[2]。
引用
-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蕭象烈,無競,丙戌二月十七日生,庚子科,通政司政,乙巳授六合知縣,丁未改教授,戊申補杭州府教授,庚戌升南國子監博士,壬子升南刑部主事,甲寅丁憂,己未除北刑部主事,本年升員外,庚申升郎中,辛酉升永州知府,甲子升廣西副使,乙丑升貴州參政,戊辰升按察使,辛未降。
- ^ 2.0 2.1 同治《廬陵縣志·卷二十九·人物誌四》:蕭象烈,字無競,城西人,萬厯甲辰進士,授六合知縣,潔己愛民、詰盜䘏獄;改杭州教授,校貴州鄉闈,陞南國子監博士,轉南刑部主事。出知永州府,理訟平恕,不取贖鍰,歲行揜骼,月清囹圄。永故銀錫鑛地,鄰獠鍬钁每年嘯聚突至,前守俱以威挾獠悍不顧,象烈單騎溫諭,遂帖服;郡監不戒於火,諸囚皆避,素感德教,無一人逸去者。未幾備兵蒼梧,道過永州,士民迎之,至填溢街巷,新守感之,亦砥廉隅為循吏;尋督餉黔中,改辰沅兵備,補參議。厯貴州按察使,讞決平允,時稱天下清官第一;會黔人憤擊水西目把,事連起大獄,象烈力為平反,忤直指意被劾落職歸。生平廉靜寡慾,居家甘貧,所存僅一帶屢以質米,有古廉吏風。
- ^ 同治《廬陵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萬曆)二十八年庚子……蕭象烈 甘泉門人,見進士
-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七:(崇禎元年三月)乙酉考選新授……□□□參政蕭象烈為貴州按察使……
參考文獻
- 同治《廬陵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
- 同治《廬陵縣志》·卷二十九·人物誌
- 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卷七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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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文定 |
明朝六合縣知縣 1605年-1608年 |
繼任: 米萬鍾 |
前任: 孫大信 |
明朝杭州府教授 1608年-萬曆年間 |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劉繼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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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士標 |
明朝永州府知府 1623年-1627年 |
繼任: 段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