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起元(1575年—?),字中孺,號鶴坡,直隸常州府武進縣籍鎮江府金壇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莊起元
大明太僕寺少卿
籍貫鎮江府金壇縣
出生乙亥七月初六日
配偶娶蔣氏(封孺人)
親屬(子)莊應德莊應會
(孫)莊朝生
出身
  • 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生平

丙午鄉試四十五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授兵部觀政,授浙江金華府浦江知縣,調繁蘭谿縣,四十四年陞南戶部主事,四十六年淮安管倉[1]。擢升江西撫州府知府。天啓末督餉天津,七年五月加山東僉事,專理遼餉兼管淮糧,以忤魏忠賢山海關。後擢太僕寺少卿。所著有《四書詩經導竅》、《漆園扈言》[2]

家族

曾祖莊齊,庠生;祖莊憲,庠生;父莊以臨,勑贈知縣;母唐氏(敕贈孺人)。永感下。兄起蒙(庠生),弟莊廷臣(同科會魁、禮部精膳司主事);莊廷弼;莊起光(把總);莊廷祥;莊鳴謙(丙午亞魁)、莊撝謙(乙卯舉人)。子莊應德(丙辰進士);應熙(庠生);應期(庠生);應會(庠生);應詔。

參考資料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治《詩經》,年三十五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乙亥七月初六日生,行二,曾祖莊齊,庠生;祖莊憲,庠生;父莊以臨;母唐氏(封贈孺人)。永感下,妻蔣氏(封太孺人),兄起蒙(庠生),弟廷臣(同科會試禮部精綬司事);廷弼;起光(把總);鳴謙(丙午撝乙卯亞□□□舉人),子應德(丙辰進士);應熙(庠生);應期(庠生);應會(庠生);應詔。由增生中式丙午鄉試四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二十九名。授兵部觀政授浙江金華府浦江知縣,調繁蘭谿縣丙辰陞南戶部主事戊午淮安管倉。
  2. ^ 《常州府志》:莊起元,字中孺,武進人。萬曆進士,授浦江縣令,調繁蘭溪,治績益著。南關失火,勢將席捲,起元披衣往拜,風返火滅。守撫州,有郡紳居要津,奪民產,立斷還之。督餉天津,值邊警告急,起元籌畫海運等事,省公帑金錢數十萬。魏璫專柄,逮李應升至津門,起元獨為款贈。璫適遣豎崔文升、李明道督漕,司道皆執屬禮,起元獨錦繡抗禮。未幾,竄山海關,尋擢冏卿。所著有《四書詩經導竅》、《漆園扈言》。
官銜
前任:
劉宇烈
明朝蘭谿縣知縣
1613年-1617年
繼任:
盧化鰲
前任:
張秉文
撫州府知府
天啓二年任
繼任:
朱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