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廷玉
蘇廷玉(1783年—1853年),字韞山[1]、號鼇石、清湄[2],福建泉州府馬巷廳人,清朝官員,進士出身。
蘇光彩之子。嘉慶十三年(1808年)鄉試中舉。嘉慶十九年(1814年)登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3]。道光五年(1825年)任刑部廣東司主事[3]、秋審處行走[4]。道光六年(1826年)任刑部貴州司員外郎。道光七年(1827年)律例館提調、刑部浙江司郎中[3]。道光九年(1829年)任江蘇松江府知府[3];署江寧府知府[4];同年改任蘇州府知府[3]。道光十年(1830年)任陝西延榆綏道、署理蘇松糧道[5]。道光十二年(1832年)任蘇松太道、山東按察使[3],兼署山東布政司、山東鹽運使[4]。道光十三年(1833年)任四川按察使。道光十五年(1835年)署四川布政使,同年實授[3]。道光十八年(1838年)兼任四川按察使[3],署理四川總督[3]。道光二十年(1840年)任大理寺少卿[5]。有子蘇士榮、蘇士準、蘇士芳、蘇士廉、蘇士徵。
軼事
- 蘇廷玉為官期間,蘇廷玉清正廉潔,體恤百姓。解救受囚百姓,親往「老虎洞」調查,發現「老虎洞」內關押着數百名無辜百姓,個個臉無人色,亂發垂肩。於是,他立即將洞內所有百姓釋放回家,獲釋的百姓因此對蘇廷玉感激不盡[6]。
- 1837年12月,蘇廷玉調任四川總督。成都地區米價暴漲,每斗米由五六百文錢一下子漲至一千三百文錢,造成了城內人心惶恐。他還籌資派人到外地買米入城,然後以每斗米比市場價低得多的價格出售給民眾。同時,為解決民眾購糧擁擠狀況,他在城內增設了不少供應點,並貼出安民告示,使購買者有秩序地排隊購糧。蘇廷玉在處理此次成都地區米價暴漲事件中,廢寢忘食,救活了無數窮苦民眾[6]。
- 蘇廷玉在刑部任職期間,審理過不少案件,因其廉明公正,得到了民眾的讚譽。如今當地民間還流行着蘇廷玉「審殭屍」的傳說[6]。
參考資料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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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青蓮 |
松江府知府 1829年-1830年 |
繼任: 趙炳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