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雅各布·巴霍芬

約翰·雅各布·巴霍芬(Johann Jakob Bachofen,1815年12月22日—1887年11月25日),瑞士法學家人類學家。1841~1845年任巴塞爾大學羅馬法史教授,1842~1866年任巴塞爾的刑庭法官。曾論證群婚制母權制的存在,以及從群婚制到對偶婚的過渡形式。[1]所著《母權論》(1861),被認為是現代社會人類學的奠基作品,巴霍芬第一個試圖把家庭作為一種社會組織,科學地寫出它的歷史,並提出母權先於父權的看法。[2]

約·雅·巴霍芬
巴霍芬
出生1815年12月22日
瑞士 瑞士巴塞爾
逝世1887年11月25日(1887歲—11—25)(71歲)
瑞士 瑞士巴塞爾
國籍 瑞士
知名於《母權論》
科學生涯
研究領域羅馬法人類學

參考文獻

  1. ^ 辭海編纂委員會. 《辞海》(1999年版) (M) 1.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0: 1656頁. ISBN 7-5326-0630-9. 
  2. ^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第二卷》 (M) 1. 北京: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1999年4月: 116頁. ISBN 7-5000-6060-2.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