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祿處分(日語:ちつろくしょぶん)是明治政府在1876年(明治9年)實施的秩祿給予全面廢除的政策。
秩祿是給予華族或士族的家祿和給予維新功臣的賞典祿的總稱。作為過渡措施採用公債支付。統治階層幾乎在沒有抵抗的情況下就失去既得利益,這在世界史上也是罕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