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吉 (天啟二年進士)
生平
治詩經,行一,辛丑年正月二十六日生。天啟元年(1612年)中式辛酉科應天鄉試六十三名,天啟二年(1622年)聯捷壬戌科三甲四十一名進士[1],八月除定興縣知縣。奉聖夫人客氏家定興,徒屬橫鄉邑,永吉持法無撓屈。客有喪,監司以下奔走鼎沸,永吉獨不往,終永吉任,其家無敢恣逞者,遷南京禮部主事。崇禎初,大奸既殛,餘孽未除者稍稍起,陰排眾正。永吉抗疏,劾吏部尚書王永光,言永光以剩奸為護法,始膽寒搖尾,附公論以求容。既根固,張牙持言路以樹敵。疏上,有旨罰俸已,出知福州府。有關節事露,舉人鄭某力能持上官,而所夤緣分考某官者,永吉同年也,已內召將行。而永吉至,要路書囑填委,永吉悉置不啟。及對薄,厲聲詰責,鄭不覺股慄自承,獄具,並罪推官,而上官恚不可解,於是永吉受事二十七日而去。久之,以黃道周薦,復起福州,謁巡方御史,意不能自下,甫匝月投劾歸。再起金華府,不赴。鼎革後,不復見一人,獨身徙東郊廢圃中,委頓自苦,數年而卒[2][3]。
家族
參考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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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吳炳 |
明朝福建福州府知府 崇禎三年-四年 |
繼任: 蔡茂春 |
前任: 吳起龍 |
明朝福建福州府知府 崇禎十四年-十六年 |
繼任: 周維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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