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皐謨
生平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廣東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次年授吉水縣知縣,天啓元年(1621年)正月考選試御史,四月補湖廣道御史,二年六月彈劾神宗鄭貴妃侄子鄭養性[1]。巡視南城,再次彈劾鄭養性通夷,上以養性系國戚,不以為然。十二月巡按四川[2],陛辭,條安蜀八議。六年正月,巡按湖廣,與巡撫姚宗文、鄖陽撫治梁應澤疏請建魏忠賢生祠[3]。崇禎元年五月被免職,二年二月考察京官,以浮躁淺露降一級調外任[4]。
家族
參考文獻
-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三》:天啓二年六月,御史溫皋謨疏劾戚畹鄭養性凌轢 孝端皇后,致憤激而不能自安;摧殘 孝靖皇后,至飲恨而不得一訣;孝和皇后誕育 聖躬,梓宮不能成禮,皇上有養性回籍自行奏來之明旨,養性裒如充耳,罪不可宥。疏入,報以有旨。
-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九》:天啓二年十二月,遣御史馮三元巡按浙江,劉廷宣巡按陝西,陳保泰巡按廣東,溫皋謨巡按四川。
-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七》:天啓七年十八月,巡撫湖廣姚宗文、撫治勛陽梁應澤、巡按湖廣溫皋謨各疏請於省城、承天、均州三處各建魏忠賢生祠,內有「體國純忠,籌邊偉識,以澄清世道為任,以翊贊 聖明為心,大烈著於安攘,元功昭於中外」等語,許之,祠名隆仁。
- ^ 《崇禎長編》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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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孫之益 |
明朝吉水縣知縣 1614年-1620年 |
繼任: 何應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