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主義

國家通過戰爭或和平方式取得海外土地的政策

殖民主義是指一個國家通過戰爭或其他方式尋求或取得另外土地及其土著居民的政策。[1]殖民者通常會取得當地的實質性特權,而且殖民者會掠奪土著居民的財產,或建立使他們處於不利地位的法律和系統。[2]

比利時籍船隻停泊於暹羅港口
1945年的帝國主義世界與殖民地

西歐國家在美洲澳大利亞紐西蘭建立的殖民地時,殖民者殺害、強制同化或趕走土著居民,然後以歐洲或其他地方的人民加以取代。這些西歐定居者在當地形成了少數群體,但卻擁有統治權。[3]

在歐洲對澳大利亞、紐西蘭和大洋洲其他地方的殖民統治期間,探險家和殖民者經常將這些陸地視為 terra nullius(拉丁語中的「空地」)。由於缺乏西方農業技術,歐洲人認為這片土地未經人類改變,因此儘管存在土著居民,但仍將其視為無人居住。[4]

儘管聯合國自1946 年以來就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的獨立發表了無數聲明和公投,但世界上仍有 60 多個殖民地,包括波多黎各關島百慕達[5][6][7]

概論

土着地區和人民由於還沒有建立現代的強有力的政府和社會的組織系統。因而已經取得了軍事和其他優勢的殖民者通常會控制該地區的自然資源人力語言宗教交易市場。殖民主義國家以附屬地的概念針對殖民地區打造合適的管理制度,而不會為了統治被殖民地區更改本身宗主國的體制制度。殖民主義國家亦會影響和滲透或者強加自身的社會文化,宗教語言於被殖民的民族身上或屬地上。雖然殖民主義一詞常與帝國主義交換使用,但帝國主義一詞和殖民主義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正如殖民和殖民主義是不同的概念一樣:殖民主義指的是殖民的政策和思潮,而殖民指的是在被殖民地區消滅和同化土著居民並移民和增殖本族人口的過程。

殖民主義一詞過去被歸類為一套理論,用於將實現殖民行為並將其合法化,以及促進該理論自身的存在和發展。殖民主義通常建基於種族主義,即殖民者自稱殖民的正當性不在於其軍事和政治的先進,而在於種族上的先天優越性。

歷史

 
舊帝國主義」時期晚期(1800年)的殖民地版圖。
 
新帝國主義」時期中期(1898年)的殖民地版圖。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1914年)的殖民地版圖。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1945年)後的殖民地版圖。
 
1492-2008年中世界殖民地化的過程。

殖民主義是一個不分時間,不分地域的歷史現象,包括一些相異的民族,例如希泰人、印加人、法國人、英國人等。雖然殖民主義較傾向關於與本土不有邊界連接的海外帝國,而不是與本國有連接的陸上帝國;但歐洲人及其他人都照慣例地形容為帝國主義。陸基帝國的例子包括蒙古帝國亞歷山大帝國羅馬帝國阿拉伯帝國等。而鄂圖曼土耳其就建立了一個橫跨地中海,北非和東南歐的大帝國;而且還在歐洲各強國在世界別處進行殖民地化中存活了下來。

近代最大規模、影響力最大的殖民主義是歐洲的殖民主義。而歐洲的殖民主義始於十五世紀,從葡萄牙佔領果阿開始。在歐洲人發現美洲之後,歐洲人迅速地開展了對新大陸的殖民計劃,在幾百年之內南、北美洲大部分已經成為歐洲各國的殖民地。15、16世紀,西班牙、葡萄牙入侵南美洲,消滅了印加、阿玆特克兩個南美土著的帝國,將南美洲大部分土地據爲己有,並奴役南美洲的土著,後來導致多達數千萬的美洲土著因殺戮,疾病,營養不良而死亡。殖民主義領導了葡萄牙和西班牙對美洲、中東、非洲海岸,印度和東亞的探索和侵略。十六世紀的後半段見證了英國向愛爾蘭普遍的擴張。十七世紀時,英國、法國和荷蘭繼續建立更多殖民地,建立起一個海外大帝國—並取代了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地位。到了十九世紀,英國的殖民擴張達到頂峰,統治的領土包括北美、澳洲、南亞等等,地球上五分之一的土地也在大英帝國的佔領和統治之下。殖民主義為殖民帝國提供了市場和資源的供給,很大程度促進了這些帝國本身的發展。

在18世紀末、19世紀初的時候,第一次的非殖民地化時期開始:大部分歐洲在美洲的殖民地分別從各自的宗主國手上得到獨立。雖然失去新世界殖民地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已經不可避免地衰落了;但是英國、法國和荷蘭卻將注意力轉到舊世界:尤其是南非印度東南亞。在那裏,海岸領土已經建立起來。而統一了的德國(普魯士)亦在德屬東非(Deutsch Ost Afrika)中尋找殖民地。意大利則佔領了厄立特里亞索馬里利比亞,並在第一次(First Italo-Ethiopian War,1896)和第二次意埃戰爭(Second Italo-Ethiopian War,1935-36)入侵了阿比西尼亞(今埃塞俄比亞)。1936年,意大利帝國正式成立。

由19世紀的工業化而催生的新一輪衝突被冠名為「新帝國主義」,而1880年代歐洲各國對非洲的爭奪成為了殖民地化步伐加快的高潮。在二十世紀中,第一次世界大戰戰敗國 (即同盟國)的海外領地,被戰勝國(即協約國)所瓜分為託管地。殖民帝國自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開始瓦解,並且宗主國與殖民地之間爆發了多場戰爭,類似情況一直持續到1980年代。

1914年歐洲的殖民帝國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時,歐洲主要的殖民帝國及殖民地條列如下(有些殖民地在1914年前已獨立,未列在下表中):


英屬殖民地及保護國

英國及葡萄牙在中國沿岸建立殖民地

法屬殖民地

德國殖民地

 
美洲殖民地

意大利殖民地

荷蘭殖民地

葡萄牙殖民地

西班牙殖民地

奧匈帝國殖民地

丹麥殖民地

比利時殖民地

蘇格蘭殖民地

庫爾蘭殖民地

醫院騎士團殖民地

哈布斯堡君主國殖民地

勃蘭登堡殖民地

1914年非歐洲的殖民國家

美國殖民地及保護國

鄂圖曼土耳其的殖民地

俄屬殖民地及保護國

日本殖民地

分類

殖民主義根據各殖民主義帝國對殖民地統治方式的不同,而可大致分為兩類:

一為尊重殖民地舊有習慣、不刻意予以同化的特別統治主義,以英國後期即在北美獨立之後為代表

二為將殖民地視為本國領土的延伸,盡力予以同化為本國人的內地延長主義,以法、葡、西、日等國為代表。 根據殖民的目的,亦可以將殖民地分為定居型或掠奪型。

定居型(或拓殖型)殖民:這種殖民方式涉及的移民規模較大,通常是受到宗教、政治和經濟原因的驅動,殖民者希望長期定居,並試圖取代原住民。例如英國對澳洲和紐西蘭的殖民。

掠奪型殖民:這種殖民方式的目的是掠奪經濟資源,在殖民地地居住的殖民者人數較少,主要行為是掠奪自然資源或者勞動力,將經濟資源輸送到殖民母國。這種殖民方式的例子包括一些貿易據點、以種植園或採礦為主的殖民地等。此外還有人將「商業殖民」和內部殖民等列為單獨的殖民類型。

特別統治主義

英國在北美獨立之後的殖民政策一向採取間接統治的方式,設法令殖民地在政治上與經濟上達到自立,這種方針一般被稱為特別統治主義。在非洲和印度,英國仍保留了許多原有的土邦國(如印度的海得拉巴國、克什米爾國,非洲的布干達王國、巴蘇陀王國、桑給巴爾蘇丹國,中東及東南亞的一些酋長國和蘇丹國)。在被劃為英皇直轄殖民地的地區,也保留了原有的部落、鄉村等行政機構(比較極端的例子是,英國征服德蘭士瓦和奧蘭治自由邦之後,保留了兩國原來實行的種族隔離制度,以作為對兩國原來的布爾人統治集團的讓步),並任用當地人為次級地方官員。當地的語言和文化也得以保留和傳授。有觀點認為,與法葡等國的統治方式相比,英國的統治方法無疑更加有利於長久保持對殖民地的控制,並使其在獨立之後仍願意與英國保持政治和經濟上的聯繫。[8]

內地延長主義

相較於英國後期,法、葡、西、日等國和英國早期採取直接統治的方式,盡力將殖民地在政治和經濟上與宗主國結為一體,大力灌輸宗主國的文化與生活方式以便同化當地人,或者至少也要使被統治民族對統治民族緊密產生密切的認同感,這種方針一般被稱為內地延長主義。在這樣的情況下,當地的社會制度和風俗習慣較難得到保存,當地語言在教育系統中很少應用。這些政策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使殖民地國家的受教育階層(通常是當地的上等富有階層)感到自己的命運與宗主國休戚相關,並擯棄土著生活方式。這種做法導致殖民地人民出現分化,獨立後往往不能保持政治上的穩定。

其他特殊狀況

值得注意的是兩個從未實現的殖民地體系——日本的「大東亞共榮圈」與納粹德國殖民地管理方式。兩者有別於傳統的殖民地統治方式。在日本帝國主義的殖民理論中,所謂「大東亞共榮圈」將日本(包括日治時期的臺灣朝鮮)、中國與滿州作為「凝結不散的核心」,以東京為其中心,在其四周圍繞着一群衛星國家、附屬國、保護國和殖民地。它們被日本用特殊的政治和經濟協定束縛手足,其安全受日本的「保護」,其外交政策受日本的指揮,如泰國和越南。日本這種體系為現代殖民地制度與古代封建關係的混合物:日本成為各附庸國的主人,各屬國將貢獻物品與服務,而日本以其陸海軍「保護」它們。這個「大東亞」當然不僅是一個政治的聯合帝國,並且是一個「共榮圈」,即一個經濟配成整體的區域,其物源的開發與使用受日本人的支配,並為日本人謀利益[9]。納粹的殖民地問題專家則宣稱,在納粹德國殖民地制度下,德國統治者只是當地各部族與各組織所構成的等級體系中的最高一層,德國總督只是各酋長與小酋長的行政金字塔體系之頂端而已。納粹德國將來決不強迫土著人民信仰基督教,也絕不向其宣講非洲人與歐洲人是平等的。德國將不許非洲人在任何理由下離開殖民地而到歐洲去。土著不得成為德國公民。德國的種族法律將施行於各殖民地。土著學校不得講授任何「歐洲事件」,否則當地人會「視歐洲為文化發展的最高峰,而喪失他們對於自己能力的自信心」。土著不得入高級學校與大學受教育,德國將專為土著設立特種劇院,電影場,及其他遊戲與娛樂場所。顯然這兩種統治方式仍不過是傳統的殖民地統治方式的變種而已。[10]

蘇聯的帝國主義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控制下的經互會成員及其衛星國
 
紅色代表與蘇聯同一陣線的社會主義國家。黃色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一陣線的社會主義國家。黑色代表都不與兩方結盟的社會主義國家。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以及其他獲得短暫獨立的國家(包括烏克蘭格魯吉亞亞美尼亞阿塞拜疆以及中亞的一些國家,即哈薩克烏茲別克土庫曼塔吉克吉爾吉斯)融合在一起。但蘇聯不能接受一個事實——在1919年至1921年失去了西烏克蘭,西白俄羅斯和波羅的海三國——這些都是前俄羅斯帝國的領土。正因為這個緣故,蘇聯不但將目標放在吞併這些土地,而且攻打芬蘭以獲取足夠的緩衝地帶(冬季戰爭,1939年至1940年),但未成功。當蘇聯跟隨和配合納粹德國進攻波蘭—標誌着第二次世界大戰的開始之後,蘇聯根據蘇德互不侵犯條約吞併了波蘭第二共和國的東部。之後,蘇聯並在1940年吞併了波羅的海三國,比薩拉比亞(現今大部分成為摩爾多瓦)等地。

冷戰期間,東方集團一詞通常指以蘇聯為首的中歐和東歐國家(包括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東德捷克斯洛伐克波蘭匈牙利)。二次大戰之後,蘇聯利用其強大的武力來影響東方集團各國的政治生活,以佔領為威脅來確保東歐各國遵循蘇聯的政治系統,外交政策,法律,學術思想,軍事活動,以及經濟各方面的命令。及後,東方集團國家都被透過蘇聯的軍事力量而納入所謂勢力範圍之內。而隨着1991年蘇聯解體,蘇聯帝國主義也隨之消失,但蘇聯的主要繼承國俄羅斯境內還存在着強烈的大俄羅斯帝國主義思維。

去殖民化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歐洲殖民帝國國力衰退,且各殖民地民族主義高漲,導致英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和荷蘭等國相繼喪失大片殖民地,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20世紀末,不過英國、法國、荷蘭和丹麥依然有不少海外領地,但早已不及這些國家在19世紀時的殖民地範圍。目前殖民主義在大部分國家已經成為歷史,因為國際法的約束使得直接入侵並殖民他國變得不可行。

參考文獻

  1. ^ Marc Ferro. Colonization. Routledge. 1997: 1. ISBN 9780203992586. doi:10.4324/9780203992586. "Colonization is associated with the occupation of a foreign land, with its being brought under cultivation, with the settlement of colonists. If this definition of the term 「colony」 is used, the phenomenon dates from the Greek period. Likewise we speak of Athenian, then Roman 'imperialism'."
  2. ^ Howe, Stephen. Empire: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United Stat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ISBN 9780191604447. 
  3. ^ Howe, Stephen. Empire: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United Stat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21–31. 
  4. ^ Painter, Joe; Jeffrey, Alex. Political Geography. London, GBR: SAGE Publications Ltd. 2009: 169. 
  5. ^ Lloréns, Hilda; Stanchich, Maritza. Water is life, but the colony is a necropolis: Environmental terrains of struggle in Puerto Rico. Cultural Dynamics. 2019-02-01, 31 (1–2): 81–101. ISSN 0921-3740. doi:10.1177/0921374019826200  (英語). 
  6. ^ Collado Schwarz, Ángel. Decolonization models for America's last colony Puerto Rico : radio interviews with Francisco Catalá-Oliveras and Juan Lara. Syracuse University Press. 2012. ISBN 978-0-8156-0963-6. OCLC 929401838. 
  7. ^ Malavet, Pedro. Puerto Rico: Cultural Nation, American Colony. Michigan Journal of Race and Law. 2000-01-01, 6 (1): 1–106 [2022-07-05]. ISSN 1095-27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29). 
  8. ^ 《殖民主義史·非洲卷》p422-428, p465-472
  9. ^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經濟後果》p150,「日本與大東亞共榮圈」
  10. ^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經濟後果》,「納粹德國的殖民地政策」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