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夫人婦女會主樓

梅夫人婦女會主樓(英語:The Helena May main building)位於香港中環花園道35號。梅夫人婦女會創立於1916年,是香港首間為歐籍婦女而設立的宿舍會所。建築物主樓於1993年10月被政府列為法定古蹟香港女童軍的首個總部亦在此設立。

梅夫人婦女會主樓

歷史

梅夫人婦女會(The Helena May Institute for Women,於1974年簡化為The Helena May)前身是於1898年成立的基督教女青年會(Young Wo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後稱Hong Kong Women's Institute),為單身的歐洲籍職業女性提供宿舍,早期曾在柏拱行(Beaconsfield Arcade)、大律師普樂(Edward Pollock)的辦事處和皇后大道中的樓宇運作。梅夫人婦女會大樓由第十五任港督梅含理夫人(Lady Helena May)於1913年倡建,土地購入費用為3,600元,再由埃利·嘉道理劉鑄伯陳啟明何東何甘棠捐贈15,000元,於1914年興建,1916年9月12日正式落成啟用。1937年10月加建天台。建築物曾於香港日治時期被日軍佔用作為會所和馬廐,樓內的傢俬及圖書館內的書籍完全失去。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大樓曾被英軍短暫徵用,建築物於1946年重開,為職業婦女提供住宿地方。1958年建成新翼。1985年起,任何國籍女性皆可住宿。1993年主樓外部列為法定古蹟,規定每年9月開放一天,並於10月進行慈善賣物會。

結構

近花園道山頂纜車中環總站,即是聖約翰大廈南側的梅夫人婦女會主樓,外形屬維多利亞愛德華古典復興式的建築形式。建築物樓高三層,設有地庫,有24個單人及雙人房,可為28人提供住宿服務,並設有圖書館(藏書超過25000冊)、閱讀室、課室等設施。正門位於花園道,入口兩旁有兩條支柱支撐弧形山牆,柱頭屬新古典主義的愛奧尼克式,地下及二樓的正面設有前廊,分別建有圓拱形和弧形遊廊

梅夫人婦女會主樓只有外部屬法定古蹟,而主樓內部只被評作二級歷史建築,內部維修開支須由婦女會自行承擔,該會向發展局申請資助維修,獲批撥款60萬港元更換內部滲水的牆身。

交通

交通路線列表
港鐵
巴士
專線小巴

外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