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憑
生平
李憑從秘書主文中散屢次升任冀州征東長史、太子中舍人,輔佐趙郡王元幹,李憑、唐茂和盧尚之直言規勸,元幹特別不接受意見[1][2]。李憑之後逢迎依附趙脩,越級升遷至司空長史、給事黃門侍郎、武衛將軍、定州大中正。景明四年(503年),高肇秘密地收集、上告趙脩的罪狀,侍中領御史中尉甄深、黃門郎李憑、廷尉卿陽平王顯等人平時都逢迎趨附趙脩,無所不至,到這時害怕牽連到自己,因此爭相檢舉斥責,幫助高肇懲治趙脩[3][4][5]。趙脩被鞭打致死的次日,甄琛和李憑作為趙脩的黨羽被徵召到尚書省,兼任尚書元英、邢巒追究兩人阿附趙脩的情況。甄琛原先開玩笑得罪了邢巒,邢巒此時就非常認真的追查盤問。司徒公、錄尚書、北海王元詳等人上奏說:「甄琛與武衛將軍、黃門郎李憑互為表裏,李憑哥哥濫得封官,甄琛知而不言。等到趙脩罪行揭露,甄琛才彈劾上奏。李憑又作為趙脩的朋黨依附他,把趙脩作為親屬和靠山,來往的方式不依常規,或是從早到晚跟在一起,或是在吉事凶事中往來,甚至親自跪拜趙脩的長輩,讓妻子會見趙脩的兒子,每當家中有事,一定先請求照顧。李憑污染了清明的皇風,玷污了正直的教化。如果不加以追究,將如何整肅阿臾的風氣,褒獎鼓勵忠直的節操!請免掉甄琛和李憑的官職,以嚴肅教化法度。」奏請被批准,李憑被定罪免官[6][7][8]。李憑後出任趙郡太守,去世[9]。
家族
父親
- 李恢,北魏員外散騎常侍、安西將軍、長安鎮副將、鉅鹿貞公
兄弟姐妹
夫人
子女
世系關係
參考資料
- ^ 《魏書·卷二十一上·列傳第九上》:高祖詔以李憑為長史,唐茂為司馬,盧尚之為諮議參軍以匡弼之。而憑等諫諍,幹殊不納。
- ^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詔以李憑為長史,唐茂為司馬,盧尚之為諮議參軍,以匡弼之。而憑等諫,幹殊不納。
- ^ 《魏書·卷九十三·列傳恩幸第八十一》:高肇、甄琛等構成其罪,乃密以聞。始琛及李憑等曲事於脩,無所不至,懼相連及,爭共糾摘,助攻治之。
- ^ 《北史·卷九十二·列傳第八十》:高肇、甄琛等構成其罪,乃密以聞。始琛及李憑等曲事脩,無所不至,懼相連及,乃爭共糾擿。
-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四十五·梁紀一》:高肇密構成其罪,侍中、領御史中尉甄琛、黃門郎李憑、廷尉卿陽平王顯,素皆諂附於脩,至是懼相連及,爭助肇攻之。
- ^ 《魏書·卷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 》:脩死之明日,琛與黃門郎李憑以朋黨被召詣尚書,兼尚書元英、邢巒窮其阿附之狀。琛曾拜官,諸賓悉集,巒乃晚至,琛謂巒曰:「卿何處放蛆來,今晚始顧?」雖以戲言,巒變色銜忿,及此,大相推窮。司徒公、錄尚書、北海王詳等奏曰:「臣聞黨人為患,自古所疾;政之所忌,雖寵必誅,皆所以存天下之至公,保靈基於永業者也。伏惟陛下纂聖前暉,淵鑒幽慝,恩斷近習,憲軌唯新,大政蔚以增光,鴻猷於焉永泰。謹案:侍中、領御史中尉甄琛,身居直法,糾摘是司,風邪響黷,猶宜劾糾,況趙脩奢暴,聲著內外,侵公害私,朝野切齒。而琛嘗不陳奏,方更往來,綢繆結納,以為朋黨,中外影響,致其談譽。令布衣之父,超登正四之官;七品之弟,越陟三階之祿。虧先皇之選典,塵聖明之官人。又與武衛將軍、黃門郎李憑相為表裏,憑兄叨封,知而不言。及脩釁彰,方加彈奏。生則附其形勢,死則就地排之,竊天之功以為己力,仰欺朝廷,俯罔百司,其為鄙詐,於茲甚矣。不實不忠,實合貶黜。謹依律科徒,請以職除。其父中散,實為叨越,雖皇族帝孫,未有此例,既得不以倫,請下收奪。李憑朋附趙脩,是親是仗,交遊之道,不依恆度,或晨昏從就,或吉凶往來,至乃身拜其親,妻見其子,每有家事,必先請託。緇點皇風,塵鄙正化。此而不糾,將何以肅整阿諛,獎厲忠概!請免所居官,以肅風軌。」奏可。
- ^ 《北史·卷四十·列傳第二十八》:脩死之明日,琛與黃門郎李憑以朋黨被召詣尚書。兼尚書元英、邢巒窮其阿附之狀。琛曾拜官,諸賓悉集,巒乃晚至。琛謂巒:「何處放蛆來,今晚始顧?」雖以言戲,巒變色銜忿。及此,大相推窮。司徒、錄尚書事、北海王詳等奏曰: 謹案侍中、領御史中尉甄琛,身居直法,糾擿是司。風邪響黷,猶宜劾糾,況趙脩侵公害私,朝野切齒?而琛嘗不陳奏,方更往來,中外影響,致其談譽。令布衣之父,超登正四之官;七品之弟,越陟三階之祿。虧先皇之選典,塵聖明之官人。又與黃門郎李憑,相為表裏。憑兄叨封,知而不言。及脩釁彰,方加彈奏。生則附其形勢,死則就地排之。竊天之功,以為己力,仰欺朝廷,俯罔百司,其為鄙詐,於茲甚矣。謹依律科從,請以職除。其父中散,實為叨越,雖皇族帝孫,未有此例,既得不以倫,請下收奪。李憑朋附趙脩,是親是仗,緇點皇風,塵鄙正化,此而不糾,將何以肅整阿諛,獎厲忠概?請免所居官以肅風軌。
-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四十五·梁紀一》:明日,甄琛、李憑以脩黨皆坐免官,左右與脩連坐死黜者二十餘人。
- ^ 《魏書·卷四十九·列傳第三十七》:華弟憑,字青龍。秘書主文中散,累遷冀州征東長史、太子中舍人。阿附趙脩,超遷司空長史、給事黃門侍郎、武衛將軍、定州大中正。坐脩黨免官。後除趙郡太守。卒。
- ^ 陶, 鈞, 《北魏崔宾媛墓志考释》, 《收藏家》 (06期), 2012年, (06期): 25–34 [2016-1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