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願瑛,字符白,江南江都縣(今揚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四歲喪父,由母王氏撫養成人。初任河南懷慶府知府,屢斷疑獄,由「白麵包公」之譽。陞江西贑南道,母喪丁憂去職,僑居儀徵城南四壩。守喪期滿,補授廣東惠潮道。陞廣東按察使,署布政使。雍正五年(1727年)因被控受賄[1],左遷雲南迤西道。乾隆六年(1741年)卒於官。[2]

孫女方婉儀,畫家。

參考文獻

  1. ^ 《清史稿·尹繼善傳》:(雍正)五年,遷侍講,尋署戶部郎中。上遣通政使留保等如廣東按布政使官達、按察使方願瑛受賕狀,以尹繼善偕。鞫實,即以 尹繼善 署按察使。
  2. ^ 清光緒十六年刻本《重修儀徵縣志》,39卷,24:方願瑛,字符白,江都人。四齡失怙,母王氏守節撫孤。願瑛目盲,王祈禱格天,目復明。初任河南懷慶府,廉明有惠政,屢斷疑獄,懷人呼為白麵包公。卓異,陞任江西贑南道,丁母憂,僑居儀徵城南四壩。服闋,補授廣東惠潮道。時潮大饑,救荒如「汲黯矯制」故事,天語褒嘉,下其法於他州。陞廣東按察使,署布政使。後左遷雲南迤西道。辛酉卒於官。子寶儉,監生。孫喬勤,濟邑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