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斯徵(529年—584年),字士亮。廣牧郡富昌縣人,中國南北朝西魏北周隋朝音樂家、儒學者。高車族,斛斯椿之子。

斛斯徵自幼聰穎,五歲暗誦《孝經》、《周易》。534年(永熙三年)和父親隨魏孝武帝入關。長大後,博覽群書,習《三禮》,善解音律。以父之功封城陽郡公。西魏大統末年,初任通直散騎常侍,進太常少卿。雅樂廢缺,斛斯徵搜集典故,創新改舊。當時有一種失傳的樂器錞於,有人從蜀地得到,只有斛斯徵認識。他引用干寶《周禮注》的記述,用芒筒捋它,聲音非常激越。斛斯徵用它來作合奏樂。

556年(西魏恭帝三年)建六官,斛斯徵官拜司樂下大夫。後進司樂中大夫,受位驃騎大將軍、開府。轉任內史下大夫。568年(天和三年),周武帝命諸皇子從他受業,向皇子講義儒學,稱呼他為夫子。571年(天和六年),受位司宗中大夫,管轄樂部,代行內史。封岐國公,轉任小宗伯。小宗伯如故,任太子太傅

578年(宣政元年),周宣帝即位,斛斯徵擔任上大將軍、大宗伯。武帝葬儀上,周宣帝想要早葬,斛斯徵依禮法主張七月安葬、宣帝不聽。他反對採用鄭譯獻上的新樂。上疏極諫,指出宣帝的過失,宣帝接受鄭譯的誣告,將他下獄。獄卒張元可憐他,用佩刀挖牆把他放出去。張元被拷問,但什麼也沒說。斛斯徵後來遇赦免罪。

581年(開皇元年),隋文帝即位,斛斯徴官復原職,任太子太傅,隋文帝命他編纂《樂書》。584年(開皇4年)斛斯徵去世。享年五十六歲。著作《樂典》十卷。其子斛斯該嗣位。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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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書·卷26》,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參考文獻

  • 周書·卷26 列傳第18》
  • 北史·卷49 列傳第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