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娛樂場
天虹娛樂場位於九龍旺角彌敦道與荔枝角道交界的遊樂場,1950年2月17日(農曆庚寅虎年正月初一,星期五)上午10時開始營業,場主是張惠霞(司徒氏),委託金融商人胡鎏及龍文康主持,當天由香港滅火局(消防局的前身)總監Simon及九龍旺角滅火局局長Franklin兩人剪綵。設施有歌舞劇場、由美國進口的木馬及「原子遊藝機」(彈珠機)、「紫光美人」、各種機械遊藝、獎品遊藝。由於香港政府對於該地段只是批出一年堆柴合約,因此該遊樂場屬於違章建築、遂於1950年5月停止營業,場主張惠霞亦因為誤導投資者引致損失而被起訴[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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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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