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互聯網交換中心
由Akishima Yuka在話題新條目推薦討論上作出的最新留言:9 天前
互聯網交換中心曾於2024年11月11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初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Internet exchange point」(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新條目推薦討論
- 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等網絡參與者可以在哪種互聯網物理基礎設施進行對等互聯實現自治系統網絡間的流量交換?
- (+)支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3:33 (UTC)
- (+)支持--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11月2日 (六) 15:07 (UTC)
- (+)支持--Banyangarden(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3:19 (UTC)
- (+)支持。--—フラドンスター|往昔を念ふ 2024年11月3日 (日) 06:54 (UTC)
- 這個標題有問題。"ISP等可以在...進行對等互聯...",其他方式呢?IXP是3個以上公共的Peering方式,另一種方式條目沒有寫清楚(已修改)。另外關於IXP運營者,條目提到多數由NPO獨立運營,需要強調中國的IXP全是由政府運營的(這使得他們可以方便地植入DPI設備)。--Akishima Yuka(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03:11 (UTC)
- (:)回應,「可以」不等於「必須」,沒有否定ISP等網絡參與者在其他設施連接。關於運營者,原條目是翻譯en的,的確大部分IXP都是NPO或者以中立組織方式運營,是中國大陸的IXP是政府(委託網絡運營商)專營的,但一來涉及實例列項的章節並不是翻譯入來,是條目原有的(作為列表條目的補充,當然,en也有獨立列表條目,但不太值得翻譯),其次關於運營者章節有提過運營主體有「政府部門」,你也補充了相應段落的主體語段,大概如此。——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4日 (一) 03:37 (UTC)
- 好的,第一句是我搞錯了。其實如果刪去「在...基礎設施」才是有問題。--Akishima Yuka(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03:53 (UTC)
- (+)支持。--Akishima Yuka(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03:56 (UTC)
- (:)回應,「可以」不等於「必須」,沒有否定ISP等網絡參與者在其他設施連接。關於運營者,原條目是翻譯en的,的確大部分IXP都是NPO或者以中立組織方式運營,是中國大陸的IXP是政府(委託網絡運營商)專營的,但一來涉及實例列項的章節並不是翻譯入來,是條目原有的(作為列表條目的補充,當然,en也有獨立列表條目,但不太值得翻譯),其次關於運營者章節有提過運營主體有「政府部門」,你也補充了相應段落的主體語段,大概如此。——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4日 (一) 03: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