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藏區騷亂
1959年藏區騷亂,或稱1959年西藏事變[6],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稱之為1959年西藏武裝叛亂、藏人行政中央稱1959年西藏起義、中華民國政府稱之為1959年西藏抗暴運動[7],是1959年3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與藏族軍民在藏區發生的衝突,以拉薩最為激烈。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鎮壓後,將土地改革擴展到原噶廈控制區,原本十七條協議也正式廢止。原西藏政府首腦第十四世達賴喇嘛與高官流亡到印度,成立西藏流亡政府,主張西藏獨立和大藏區自治。[8]
1959年藏區騷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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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治藏歷史、西藏獨立運動的一部分 | |||||||
圖為向中國人民解放軍投降的西藏游擊隊藏軍士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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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方 | |||||||
西藏噶廈政權 支援: 美國[1] 印度[2] 中華民國[3][4]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指揮官與領導者 | |||||||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 恩珠倉·貢布扎西 夏格倉·朗加多吉 甲馬倉·桑培 羅桑·扎西 |
毛澤東 (中共中央軍委主席) 劉少奇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周恩來 (國務院總理) 彭德懷 (國防部長) 張經武 (西藏工委第一書記) 張國華 (西藏軍區司令員) | ||||||
參戰單位 | |||||||
藏軍 四水六崗 藏族地方武裝及示威者 | 中國人民解放軍 | ||||||
傷亡與損失 | |||||||
約87,000死亡[5] | 約2,000死亡[4] |
背景
解放軍進入西藏
1949年年底,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青海、西康、四川等地區,與此同時,西藏政府為了防範解放軍進入,在1949年7月發起第二次驅漢事件,將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拉薩辦事處的人員驅逐出西藏。1950年解放軍開始準備進軍西藏,1950年10月7日,由軍官王其美率領的解放軍四萬餘人分八路向康區首府昌都進軍,爆發昌都戰役,八千餘人的藏軍不敵,其中四千餘人遭解放軍殲滅。兩天後解放軍繼續向昌都進軍,俘獲多麥總管阿沛·阿旺晉美及其手下士兵。[9][無關引用]
毛澤東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曾經提出「滿蒙回藏、章程自定」的口號,意圖爭取邊疆少數民族對於革命的同情,但隨後毛澤東改變了想法,認為西藏仍然受「帝國主義」的影響、提倡民族自決會被外國勢力所利用。受這政策的影響,加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收回當地權力的決心。[10]
1950年10月17日,面對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事力量,在西藏眾多僧侶的要求下,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提前正式親政,處理政教事務。隨後丹增嘉措被迫離開拉薩,暫居西藏南部的錯模避難。[11] 在打敗西藏東部和北部的藏軍之後,解放軍約幾萬人向西藏中部地區推進。西藏噶廈政府代表團不得不前往北京進行和談。
1951年4月,以阿沛·阿旺晉美為首的五人代表團前往北京。1951年5月23日,西藏代表團在沒有向西藏政府彙報的情況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12][13],協議一共十七條,規定:「西藏人民團結起來,將國民黨與帝國主義侵略勢力驅逐出西藏;西藏地方政府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入西藏,鞏固國防;西藏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西藏現行政治制度和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實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逐步發展西藏民族的語言、文字和學校教育,以及農牧工商業,改善人民生活;西藏地區的涉外事宜,由中央統一管理。」協議還明確規定,有關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政府自動進行改革。
1951年5月27日,達賴喇嘛從北京的廣播中得知簽訂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條協定的消息。7月,張經武將軍抵達錯模會見達賴喇嘛,打算讓達賴喇嘛與解放軍軍隊一同進入拉薩。但達賴喇嘛堅持自己先回拉薩,8月,流亡在外大半年的達賴喇嘛回到拉薩。
噶廈政府以達賴喇嘛名義於1951年10月24日致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表示「雙方代表在友好基礎上,已於1951年5月23日簽訂了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擁護,並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鞏固國防,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保護祖國領土主權的統一」。班禪喇嘛和堪布廳也發表聲明,指出協議「完全符合中國各族人民,特別是藏族人民的利益」。同年10月26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拉薩。
1951年10月26日及27日,三千餘解放軍進入拉薩。另外,從西藏東部和新疆等地有兩萬餘解放軍進入西藏,並控制了日土、噶爾等重要地區,隨後又進駐江孜、日喀則等地。於是,拉薩在內的西藏全部主要城市都有解放軍駐守,並在西藏東部和西部的整個地區集中大量的軍隊。
噶廈控制區
從政治背景、語言等方面劃分,藏區可以分為三部分:達賴喇嘛與噶廈政府直接控制的衛藏(今西藏自治區中、西部),以及由中央人民政府控制的康區(今四川省西部,雲南省北部及西藏自治區東部)和安多(今青海省南部,甘肅省南部與四川省阿壩藏族自治州北部)。安多在中華民國時不受噶廈政府管轄,安多地區被分別劃入甘肅省,四川省和青海省。康區西部被噶廈政府控制,噶廈政府設立朵麥基巧,管轄昌都地區,而康區東部地方武裝因領土糾紛和噶廈政府的軍隊曾發生多次武裝衝突,然而當地民眾大多數信奉藏傳佛教並承認達賴喇嘛的宗教地位。解放軍入藏後,中華民國1939年設立的西康省被取消,併入四川省與雲南省,而康區西部則仍為噶廈政府管轄。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中,例如十七條協議等,「西藏」一詞只針對「政治西藏」,即由噶廈政府控制的衛藏地區,而不包括由四川省、青海省管理的安多、西康藏區。1959年藏區騷亂前,大規模的武裝衝突則主要發生在中央人民政府控制的康區,而1959年後與解放軍作戰的也主要是來自康區的武裝分子。
根據十七條協議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應強迫噶廈政府在其控制的衛藏和康區西部進行土地制度改革。1956年底,因達賴喇嘛參加佛誕後滯留印度,總理周恩來又承諾[14]六年之內不進行改革,而六年之後由達賴喇嘛度情決定是否改革。然而,這些政策只適用於達賴喇嘛管轄的衛藏,並不適用於不受達賴管轄的康區和安多兩個藏人聚居區。根據十七條協議的規定,噶廈政府需要負責為駐藏解放軍部隊提供供給。然而,當時拉薩只有兩三萬名市民,且運輸設施落後,供給三千名駐拉薩解放軍非常困難。
解放軍官兵和共產黨地方幹部由於受到比較系統的共產主義教育,往往認為藏族非常宗教化的傳統,如藏族服飾、占卜等習俗,是「落後」的表現,共產黨地方幹部改革心切。然而藏族群眾則對這些傳統非常自豪,由此引發了一些宗教、民族矛盾。因為西藏地區的特殊性,為了防止基層幹部走極端而觸發矛盾衝突,中央對噶廈政府管轄地區採取了比較謹慎的態度,一再要求地方幹部不搞土改與民主改革,並將西藏問題決定權收歸中央[15]。
由於政策失誤,比如所謂民主改革即以罰款和沒收的方式摧毀「封建」,收繳民間生活獵槍,摧毀寺院,安插基層眼線等等,文化不同造成衝突擴大化與饑荒,又如在進行牧業合作化的時候,富裕的牧民擁有的牲畜放到公私合營牧場,給的價格非常不合理;牲畜比較少的牧民擁有的牲畜沒收,聯合起來成立「合作社」。牧民普遍不接受,有些部落反抗,有些部落逃跑,也加劇了康區與安多地區民族矛盾,引發了更嚴重的騷亂。部分康區地方武裝和饑民進入噶廈政府控制地區,使衛藏局勢也十分緊張。至1959年,駐拉薩的解放軍根據中央指示已經開始進行備戰,人數達到上千之多,而康區游擊隊則佔領了山南地區。隨着康區難民湧入拉薩,緊張的拉薩局勢也更為惡化了。 [16][17]
四川與青海藏區
在1955年之後,中國共產黨在四川、青海等不受達賴管轄的藏區強制推行人民公社制度,進行「大躍進」運動,並以推翻「三大領主」的名義大量摧毀寺院,強迫僧人還俗[18]。由於當地藏人對這些政策的不滿,安多和康區先後爆發武裝衝突。達瓦諾布教授認為更深層的原因是這些政策與西藏以藏傳佛教為基礎的價值系統與團體衝突。[19]:81
推行人民公社制度時,為了推行「合作化」的指示,採取了不當的牲畜入社政策,牧民反抗強烈,生產積極性低迷。例如1959年5月30日青海省委〈關於牧業區牲畜入社問題的指示〉指出:
公社化初期,我們對牧業區的經濟特點和處理牲畜入社問題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不適當地採取了不分階層、不論牲畜多少,一律無代價入社的辦法,入社後又忽視了生產隊的所有制和「按勞分配」原則,加之牧業區大多數地區只經過幾個月初級合作化過程,個別地區剛辦起高級合作社就轉為人民公社,以致許多群眾誤認為「牲畜都成了公家的」,他們是給公家「當牧工」,因而不愛護牲畜,丟了不找,病了不治,死了不剝皮。
1960年以前人民公社存在比較嚴重的一平二調現象[20],公社管理幹部抽調大量牧民進行當地不適宜進行的農業種植工作,造成牲畜大量死亡[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處理安多、康區武裝衝突的過程中,又擴大抓捕,例如青海省給中央的報告顯示僅1958年一年就抓捕了全省藏族人的10%[22]。擴大抓捕造成了青壯勞動力的下降。這些被捕者直到1981年平反冤假錯案過程中,絕大多數被確認為冤案,才獲釋放。與全國其他省份相似,大躍進時期四川、青海、甘肅的藏區也出現了虛報產量風,引發過度征繳。這些因素在安多和康區引發了比較廣泛的饑荒[18]。
徵糧
中共進入藏區後,逐年大幅提高糧食徵收量。康定縣1939年糧食徵收量為的43,082 斤,1950年應徵額為364,548斤,實徵額為379,366斤,是1939年的8.8倍;1955年應徵額為545,3 95斤,實徵額為463,437斤,比1950年又增加了22.2%[23]。丹巴縣1952年糧食徵購量為3.7萬斤,1954年徵購統購總數為70萬斤,兩年間增加了18倍;1955年為159.2萬斤,年增加率高達127%[24]。1953年理塘徵購糧食九萬斤,1954年提高到二十萬斤,增加122%,1955年雖減為十四萬斤,仍比1953年增加55%[25]。
1956年大規模武力衝突
1956年1月初,中共理塘縣工委開始部署農區土改前期的「三項改革」。……1月中旬,理塘縣工委宣佈為了實現「和平改革」令藏人上繳武器[26]。……收到交槍命令後,毛椏土司索南旺傑、理塘寺副堪布澤旺仁真,以及日格艮巴、定雍阿稱、亞瑪登珠等人開會討論局勢,決定反抗。[27]
從兩方資料來看,理塘之戰有好幾個回合,解放軍援軍趕到之前,雙方已經有過幾次激戰。藏人人數較多,但沒有重武器;解放軍人數較少,但武器精良,彈藥充足,雙方各有較大傷亡。[27]
理塘寺之戰,兩方都留下了許多傳說。一個在理塘駐軍中流傳的版本是:理塘寺攻堅失利後,四川軍區急電中共中央軍委。中共中央軍委委員兼國防部長彭德懷聞訊大怒,吼道:「派飛機,給我炸!」[28]。3月29日上午,兩架圖-4轟炸機從陝西武功機場隆隆起飛,飛向理塘。機上攜帶十二枚一型子母彈,亦稱250公斤級一型集束炸彈。[29]3月30日上午,寺院北門和辯經院被解放軍攻破。藏人一方投降。[27]
在《甘孜州志》中,關於這場激戰的記載十分簡單:「3月30日,解放軍某部圍殲據守理塘喇嘛寺的叛亂武裝,擊斃匪首毛埡士司所隆旺吉(按:即索南旺傑),理塘縣城解圍。」[30]
理塘之戰前後持續了近三周,可能是康區最慘烈的戰鬥。藏人死亡人數一說八百,一說兩千[27];官方文件中只有「俘敵一千三百餘人」這個數字[31]。《甘孜藏族自治州軍事志》提供的資料是「殲滅叛首毛埡土司以下2,004人(斃311、傷80、俘1,613)[32],但這個數字只是3月30日解放軍向理塘寺發動最後總攻時,當時在寺院中的藏人死傷俘數字,並非理塘之戰的全部數字。有關解放軍方面傷亡,僅能查到65團共傷亡259人。[27]
1956年3月至4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遠程重型轟炸機獨立4團完成了組建以來的第一次實戰,轟炸目標為理塘長青春科爾寺、鄉城桑披寺和巴塘康寧寺。近一個月的作戰期間,獨4團完成了二十九架次物質空投,並在三天內進行了二十一架次轟炸[33],共投下約三百枚集束炸彈。這一波鎮壓中藏人死傷總人數,迄今仍未公佈。[34]
經過
拉薩事件
1959年2月7日(藏曆年廿九),中國人民解放軍西藏軍區副司令員鄧少東與丹增嘉措觀賞賀年金剛舞時閒聊,閒聊間丹增嘉措決定在2月21日大法會的考試後擇日去看西藏軍區文工團演出(是鄧少東邀請還是丹增嘉措主動提出,史料矛盾極爭議[35]),又因燈光與佈景技術困難,丹增嘉措同意不按慣例在羅布林卡宮殿觀賞,而是3月10日移駕軍區禮堂觀賞。[35]
達賴出行按傳統禮儀有25名藏軍警衛團全程隨行儀仗[36],而西藏軍區慣例不許外部軍人進入,加上在藏軍不知情下軍區內正在修築備戰工事,[37]軍區副司令員鄧少東拒絕藏軍警衛團隨行入軍區。鄧少東安排達賴來軍區禮堂看演出,是燈光與佈景技術困難的不得已之舉,本意是舒緩緊張局勢[37]。中國大陸異議人士李江琳認為,此舉結果給自己造成難題,至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出版物均避而不談「拒絕藏軍警衛團隨行入軍區」[38]。噶廈高層官員認為不遵從達賴出行傳統禮儀是極不尊重[36],加上當月(3月)在青海和川邊發生了喇嘛被政府邀去「學習班、宴會」遭誘捕的前科[39][40],令上層官員憂慮其安全。
丹增嘉措堅持出行,兩名孜仲(僧官)益西隆珠、巴什·阿旺丹均見無法勸服,蓄意曝光其保密行程,[41]然而消息經謠傳變成「漢人準備帶走達賴」甚至「達賴已被劫走」[41],各地藏民蜂湧包圍羅布林卡,請求丹增嘉措取消軍區之行,[42]後改為要求丹增嘉措撤換隨行藏軍警衛團,由包圍民眾另組衛隊護送出行。
藏民群眾控制了羅布林卡內的三位噶倫,並在大街上張貼海報、呼口號,要求中國共產黨離開西藏,最後演變為大規模起義。噶倫阿沛·阿旺晉美及帕巴拉·格列朗傑等幾位親中共派噶廈官員在軍區內尋求保護,而帕巴拉·格列朗傑的哥哥索朗降措則被藏民殺死。圍困羅布林卡的群眾推舉了一百餘名代表成立了人民會議,實際上取代了噶廈政府的權力,形同政變。
3月11日,中共中央副主席劉少奇召集周恩來、彭真、彭德懷、陳毅、楊尚昆、徐冰等人開會,討論西藏局勢。當晚11時,中央電令駐紮在成都的第54軍組織一個小型指揮所,即「丁指」,由軍長丁盛率領入藏,統一指揮步兵第134、第11師作戰;同時命令成都軍區副司令黃新廷組織「黃指」指揮步兵第130師、昆明軍區第42師前線指揮部和昌都警備區部隊,負責昌都作戰。同時,中央電示西藏工委,通知他們「中央軍委正在積極進行軍事準備」,並在軍事、政治、宣傳等方面做出一系列具體指示。3月12日,國防部長彭德懷在北京主持第167次軍委會議,確定西藏作戰的軍事準備工作。[27]「拉薩事件」爆發後,中共最高層從一開始就無意「政治解決」以避免流血。[27]
3月15日,中央軍委向成都、蘭州、昆明軍區下達入藏預令。3月16日「拉薩事件」一周後,中共軍事部署已近完成。而在拉薩,達賴喇嘛的侍從長帕拉和噶倫們秘密安排的出走計劃亦近完成。[27]
3月17日拉薩時間(比北京時間晚兩小時)下午約2時,達賴喇嘛與噶倫們在羅布林卡的金色頗章內開會,討論如何給譚冠三和阿沛回信。[27]
3月17日下午3時,劉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從武昌返京的總參謀長黃克誠在會上轉達毛澤東對西藏問題的指示。該會議正式文本迄今未發表,但與會者楊尚昆在日記中記下了會議的要點:[27][43]
一、同意中央方針,搞下去,好形勢,總算在政治上爭取了主動;二、盡可能不讓達賴走,將來要放也容易,反正在我們手裏,萬一跑了也不要緊;三、進藏軍隊包圍拉薩,包起來有利,可以分化,「圍而不攻」爭取4月10日前到達,如拉薩不打,即先以一個團進山南,控制要點,斷後路;四、平叛重點放在拉薩、山南,其他地區慢一步;五、說平叛,不提改革,在平叛下改革,區別對待:先叛先改,後叛後改,不叛不改;六、同意軍委對於軍隊入藏的佈置;七、外交處理同意指定地點的辦法;八、不要登報,內部通報,進藏軍隊要出佈告;九、移民不宜太急;十、班禪態度如何,為何至今無消息?
就在北京和拉薩的兩個會議正在分別進行的時候,情況突然發生戲劇性變化:青藏公路運輸站民兵曾惠山朝羅布林卡發射了兩發炮彈。[27]
拉薩戰役
3月17日,解放軍運輸站民兵向羅布林卡北門方向發射兩枚迫擊炮彈,造成極度恐慌。達賴喇嘛依然未下定決心,決定請求神諭。乃瓊護法執行神諭舞蹈,並給出了當夜就走的神諭後,達賴喇嘛攜帶母親、姐姐、姐夫彭措扎西、弟弟阿里仁波切、三名噶倫索康、柳霞、夏蘇、經師林仁波切、副經師赤江仁波切,護法及隨行藏軍等600人隨馬隊逃離拉薩,向南進入四水六崗衛教志願軍活動的山南地區。根據中國內地出版的多部書籍[44][45][46][47],引發達賴出走的兩發炮彈是由一名叫曾惠山的經濟警察私自發射的。例如解放軍士兵吉柚權所寫《西藏平叛記實》[44]稱
叛亂武裝……連續三次向青藏公路管理局拉薩運輸站進行挑釁性射擊,密集的槍彈打壞了該站許多門窗,氣焰非常囂張。該站的經濟警察曾惠山對叛亂武裝的這種挑釁非常氣憤,沒有請示任何人就用60迫擊砲還擊了兩發砲彈,砲彈落在羅布林卡北面圍牆以北兩百至三百米處爆炸……
然而1959年3月的新華社公報解釋「平叛」,對17日「叛亂武裝發動了進攻」一事卻一字不提,而「經濟警察擅自開砲」也沒有公佈徹查結果,都是疑點。[48][49]
3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的意見是:「我們現在工作的立足點已不是等待原來西藏政府一些上層分子覺悟,而是堅決平叛,全面改革。」[48]
3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開會一整天討論西藏問題。參加會議的楊尚昆當日日記[50] 中寫道:「據西藏工委報告:達賴已在16日或17日向南逃走。」,顯示當日中共中央初次獲悉達賴出走,但還未能確定出走具體日期。
1959年3月中旬,中共中央軍委在蘭州召開「平叛現場會」。副總參謀長楊成武在會議期間做〈關於平叛作戰問題的總結〉報告,指示成都軍區「擬使用十七個團又七個營的兵力,計劃集中主要兵力重點平息石渠、色達和理塘地區的幾股叛亂武裝」。3月20日,即「拉薩戰役」打響的當天,中央軍委批轉這份報告。成都軍區據此做出1959年作戰計劃,擬在年內「基本平息幾股叛亂武裝,進一步肅清分散殘匪,首先平息石渠叛亂,而後東西夾擊,緊殲色達叛匪」。同月,成都軍區副司令黃新廷主持康定軍分區作戰會議,做出軍事部署。[27]
3月20日,根據前一天的中央會議精神,中國人民解放軍西藏軍區開始了拉薩戰役,炮擊羅布林卡和布達拉宮等藏軍據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為,戰鬥是由藏軍19日對駐拉薩解放軍開始進行進攻挑起[51]。
3月22日,在解放軍猛烈攻勢下,藥王山、大昭寺、小昭寺、布達拉宮等藏軍據點相繼被攻克或投降,拉薩市內的騷亂平息。
3月25日,毛澤東在上海錦江飯店召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擴大會議,會上鄧小平傳達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對西藏和中印關係的幾點意見,同時制定了宣傳策略:「要聲討西藏上層叛亂集團,但對達賴還要留有餘地,還是用『叛亂集團劫持達賴』的說法」,同時「宣佈由班禪出任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的代理主任」。[27]
3月26日,在山南地區的隆子宗,噶倫赤巴索康代表達賴喇嘛宣佈成立臨時政府。
3月27日上午11時至下午2時,鄧小平主持政治局常委會,討論新華社公報。毛澤東親自做了修改。[27]
3月28日,周恩來宣佈解散噶廈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接替其職權,並即日起在全藏實行「民主改革」。
3月29日,《人民日報》發表了由毛澤東親自定稿[52]的《新華社關於西藏叛亂事件的公報》[51] ,認定此次事件為噶廈政府與「地方反動集團」所策劃:
新華社1959年3月28日電 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層反動集團,違反西藏人民的意志,背叛祖國,勾結帝國主義,糾集叛匪,於三月十九日夜間在拉薩向人民解放軍駐軍發動武裝進攻。我英勇的人民解放軍駐西藏部隊奉命討平叛亂,已在二十二日徹底地粉碎了拉薩市區的叛匪。現在我軍正在西藏僧俗各界愛國人民的協助下,繼續向西藏一些其它地方的叛匪進行掃蕩中。...
流亡藏人茨仁夏加不同意公報所說「西藏上層反動集團策動的武裝叛亂」,認為「西藏貴族、喇嘛們當天都在解放軍總部接受慇勤款待,不可能策動叛亂」[53]。中國大陸異議人士李江琳認為,「中共中央早就想打,早就策劃「總決戰」以掃除在西藏進行土地改革的障礙,只需要找到藉口打破《十七條協議》中「不改變西藏現狀」的約束。拉薩藏人集會抗議,給了中共一個開打的理由」[54]。
這篇公報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官方立場,即達賴喇嘛是被劫持出走。此後雖達賴喇嘛多次否認[來源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仍堅持此立場。
在三月十日拉薩叛亂爆發以後,達賴喇嘛曾三次給中央駐藏代表來信,說明他已被反動分子劫持,並且表示正在盡一切可能設法處理反動集團的違法行為。中央代表在覆信中歡迎達賴喇嘛這種態度,同時表示仍然希望西藏地方政府改變錯誤態度,負責平息叛亂。但是,這些反動分子不但毫不悔改,還決心擴大叛亂。他們在三月十七日悍然將達賴喇嘛劫出拉薩,並且在三月十九日夜間向人民解放軍駐拉薩部隊發動了全面進攻。和平解決的希望消滅了。西藏反動勢力最後選定了使他們自己走向滅亡的道路。
3月31日,達賴喇嘛等一行到達印度實際控制的達旺地區,開始了與八萬西藏人一起的流亡生涯。[55][56]
根據官方公佈的資料,「拉薩戰役」中藏人死傷俘人數為5,360人,其中死亡545人,傷、俘4,815人。[27]
石渠戰役
1959年4月下旬,甘孜軍分區司令孔誠、副司令白玉璋為前指總指揮,開始康區第二波鎮壓中之「石渠色達戰役」。這場戰役總共動用了康定軍分區第1、2、9、13團,茂縣軍分區8、10團,西藏騎兵團、154團,蘭州軍區騎一師,165、182、183團等約十四個團的兵力。[27]
「石渠戰役」為第一階段。按部署,全部兵力分為南、北、西三線。西、北兩線形成一個大包圍圈,從石渠北部、德格西部將石渠包圍,南線的機械化部隊猶如一柄利刃,居於西、北兩線之間。包圍圈完成後,康定軍區1、9團,西藏軍區154團,蘭州軍區182、183圈等主攻部隊,將於4月20日開往石渠,發動進攻。[27]
「石渠戰役」結束後,解放軍即集中進攻色達,此為第二階段。[27]
色達戰役
1958年以來,色達處於全民反抗狀態。[27]由於軍隊圍追堵截,前往拉薩的難民被迫逃往西北。[27] 而早在1958年8月,中央軍委就已下達「空中打擊」的命令,空軍飛行員對「叛匪」的判斷十分簡單:「我們在空中首先發現的就是羊群,往往是老遠就可看到成百上千隻雪白的綿羊在悠閒的吃草,靠近了羊群就會發現它們身邊的犛牛,還有零星的帳篷,就基本可斷定這就是叛匪了。而以此作為判斷,事實上高原所有的牧民部落都符合這一標準。[27]
10月24日「色達圍殲戰」結束。約八個團的兵力共「殲敵及爭取三千餘人,繳槍一千九百餘支,使四千多名群眾返回家園」。數據顯示,被「殲滅」的人中,擁有槍的人數僅佔總人數的27% 。[27]
山南戰役
1959年3月17日,第54軍134師師長白斌、政委藍亦農、卜占亞奉中央軍委之命,率該師分別從蘭州、武威、享堂出發,沿青藏公路入藏。28日,該師400團進駐甘丹寺,402團作為先頭部隊到達拉薩,進駐色拉寺。兩天後,401團及其他部隊分別趕到拉薩,進駐拉薩市和哲蚌寺。[27]
3月29日,西藏軍區召開軍事會議,部署「山南戰役」。按照毛澤東的指示「山南戰役」的目標是「蕩平其所謂根據地」,作戰方針為「封鎖該段中央實際控制線(麥克馬洪線),以便關鬥緝盜」。[27]
4月20日,經歷兩次合圍失利,山南戰役基本結束,衛教軍最終得以整軍撤出,因而藏人的武裝反抗得以持續到1970年代。[27]
後續
1959年6月20日,達賴喇嘛宣佈不承認「十七條協議」,並聲明「十七條協定」是西藏噶廈和西藏人民在武力逼迫下簽訂的。西藏流亡政府指,當年由阿沛·阿旺晉美率領的5人談判代表團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逼迫下與之簽署17條和平協議的。當時他們在無法通知西藏噶廈的情況下,以個人名義在協議上簽名,文件上的印章沒有他們的正式官銜[57]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指控這次武裝衝突是達賴喇嘛挑起的: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要廢除原在西藏實行的封建農奴制,這將觸犯到達賴喇嘛的個人利益[58]。流亡藏人茨仁夏加則指出,西藏貴族、喇嘛們當天都在解放軍總部接受慇勤款待,不可能策動叛亂[59]。
同年,西藏開始進行名為「西藏民主改革」的土地改革運動。1959年3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簽署國務院令,宣佈解散西藏噶廈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政府職權,並在西藏實施民主改革,廢除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1965年9月,西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拉薩召開,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阿沛·阿旺晉美當選為西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多次公開指責美國對這場騷亂負有重大責任[60]。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由於冷戰的需要,美國中情局直接資助了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兩個哥哥[61],也在1950至1959年之間,支持達賴喇嘛公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抗和流亡國外,又聯合英國向印度施加壓力,使得印度同意接納達賴喇嘛和流亡西藏政府。1950年代,美國中央情報局在位於美國科羅拉多州的赫爾營軍事基地,秘密訓練四水六崗衛教志願軍約250人,並於1957年至1961年間空投到西藏參戰。[62][63]流亡藏人達瓦諾布認為美國中央情報局的援助對四水六崗影響不大,四水六崗只收到過兩次空投的武器,多數武器是解放軍入藏後富起來的康巴商人花錢從印度買來,以及打開西藏的軍火庫得來[19]:92。
國際反應
1959年9月,愛爾蘭等諸國在聯合國第十四屆大會上提案,譴責中國大陸摧毀西藏宗教之暴行,引起世界各國的支持,大會通過第1353號決議案:「申明大會對聯合國憲章及世界人權宣言原則之尊重,為發展法治為基礎之和平秩序所必須。促請中國尊重西藏人民之基本人權,及其特有之文化與宗教生活。」[64]
1961年8月18日,馬來亞與泰國在聯合國第十六屆年會上,對於中國大陸繼續摧殘西藏人民之基本權利,提出:「譴責中國侵略西藏人民基本人權和壓制他們傳統上所有的特有文化和宗教生活習慣」案,指出:「中國這些事件侵犯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中規定的基本人權和自由,包括各國人民和各國的自決原則在內,並且使國際緊張局勢加劇,各國人民關係惡化等令人遺憾的後果[65]。」1961年12月20日,聯合國第十六屆大會通過第1723號決議案:重申1959年10月21日聯合國第1353號決議案,呼籲停止剝奪西藏人民基本人權和自由的行為,包括停止剝奪西藏人民的民族自決權。[66][67]
1965年,聯合國大會第二十屆年會上以43票贊成,22票棄權,26票反對,通過第2079號決議案。[68]決議呼籲停止一切剝奪西藏人民人權和基本自由的行為。[69]
影響
3月10日被流亡在國外的藏人定為西藏人民起義日(也稱為西藏抗暴紀念日、西藏抗暴日、西藏起義日)。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針鋒相對地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
每年的三月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一些憤怒的藏人也會發動遊行、自焚等運動,例如1989年、2008年和2012年藏區先後發生過三次大規模抗議[70]。每年的3月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會增加在西藏、青海等藏人聚居地區的警戒力度。(另外,每年的三月份還是中國大陸各地兩會舉辦的時間,全國各地都會加強警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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