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峻山(1921年),曾用名黃崇,男,河南葉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陝西省政協副主席,第七、八屆全國政協委員。[1][2][3]

生平

1943年畢業於西北農學院,歷任魯蘇皖豫邊區學院教員,河南省建設廳技士、觀察員,河南葉縣昆陽中學校長,寶雞市惠工中學教導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加入中國民主建國會,歷任寶雞市大新麵粉廠、人民麵粉廠廠長,寶雞市副市長,寶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全國工商聯執委、陝西省工商聯副主任委員,陝西省第六屆政協副主席。是第七屆全國政協委員[4]

1958年,被所在單位劃為「右派分子」,遭省政協撤銷省政協委員資格。1978年中共中央11號、55號文件下達後,予以改正[5]

參考資料

  1. ^ 历届全国政协委员人名辞典. 北京: 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 1996: 286. ISBN 9787507813746. 
  2. ^ 廖蓋隆等編. 中囯人名大辞典·现任党政军领导人物卷.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90. 
  3. ^ 何虎生, 李耀東, 向常福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國社會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4. ^ 历届副主席简历——黄峻山(图). [2022-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1). 
  5.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陕西省委员会——重要会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