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瑛 (萬曆乙未進士)

陳瑛(?—?),號巍石,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伯父陳選,丙辰進士。父陳會,字民聚。[1]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福建鄉試第十一名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會試第四名,三甲四十四名,授崇仁縣知縣,調繁錢塘縣,擢南京工部主事,晉郎中。三十三年升為直隸順德府知府[2]。改知大名府,三十八年二月升浙江副使,仍管湖州府事,尋改山東副使,提調學政[3]。歴任湖廣布政司參政、兵備常鎮,以母老乞終養,越五載,四十七年八月起復山東左參政[4],天啟元年(1621年)升江西按察使,備兵徽安[5],卒於官。

家族

子陳樞。

參考資料

  • 丁紹軾《徽池道兵備按察使陳公傳》
  1. ^ 《晉江縣志》:陳會字民聚。七歲父母相繼歿。與兄選二人,兄讀書,會務農。及兄進士為刑部,會猶然力作不改。值倭亂,賊發會親之冢,要贖,會泣血誓天,傾囊募士,竟得負骸而歸。賊平,乃杖策謁兄京邸。兄抱泣曰:「亂離隔絕,親骸罹難,若非吾弟冒死以完遺魄,吾何面目立天地間乎!」已而,兄歿於京,會輔喪歸。諸侄僝愗,撫養成人。晚益身力善行,睦族敦宗。嘗言生平無過人者,但無一事欺人耳。子璜。
  2. ^ 萬曆三十三年十二月,升廣東副使陳濂為右參政,南京戶部郎中陳瑛為直隸順德府知府。
  3. ^ 萬曆三十八年閏三月辛酉,以浙江副使陳瑛為山東副使提調學政。
  4. ^ 萬曆四十七年八月,起升原任湖廣參政陳瑛為山東參政。
  5. ^ 天啟元年二月,升湖廣按察使吳士奇為本省右布政使,山東布政使司左參政陳瑛為江西按察使備兵徽安。
官銜
前任:
湯沭
明朝錢塘縣知縣
萬曆二十七年-二十七年
繼任:
朱光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