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廷策,字伯勲廣東廣州府東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廣東鄉試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除清流令,為政務端士望,革囂訟,清浮糧,興學設教,具有條法,竟以清淨致理。分校鄉闈,會要人屬為其子地,廷策謝之,幾被中傷,遂調武康。邑賦素重,民以輸運為艱,力請寬減,歲省溢額米萬斛,百姓德之,尋卒於官[2]

參考資料

  1. ^ 《廣東通志》
  2. ^ 《廣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