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郡

胡志明市第十一郡越南語Quận 11)是越南胡志明市下轄的一個郡。面積5平方公里,2019年總人口209000人。

第十一郡
Quận 11
地圖
第十一郡在胡志明市的位置
第十一郡在胡志明市的位置
第十一郡在越南的位置
第十一郡
第十一郡
第十一郡在越南的位置
坐標:10°46′01″N 106°38′44″E / 10.7669°N 106.6456°E / 10.7669; 106.6456
國家 越南
直轄市胡志明市
行政區劃16坊
面積
 • 總計5 平方公里(2 平方英里)
人口(2019年)
 • 總計209,000人
 • 密度41,800人/平方公里(108,262人/平方英里)
時區越南標準時間UT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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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第十一郡北接新平郡,南接第五郡,西北接新富郡,西和西南接第六郡,東接第十郡

歷史

1976年5月20日,西貢-嘉定市革命人民委員會重新劃分第十一郡下轄各坊為第一坊、第二坊、第三坊、第四坊、第五坊、第六坊、第七坊、第八坊、第九坊、第十坊、第十一坊、第十二坊、第十三坊、第十四坊、第十五坊、第十六坊、第十七坊、第十八坊、第十九坊、第二十坊、第二十一坊21坊。

1976年7月2日,越南正式統一,西貢-嘉定市更名為胡志明市[1]。第十一郡隨之劃歸胡志明市管轄。

1983年7月11日,第二坊併入第一坊、第三坊和第十坊[2]

1987年2月14日,撤銷除第一坊、第三坊、第八坊、第九坊、第十坊、第十二坊以外原15坊,原第五坊部分區域和原第七坊合併為第七坊,原第五坊剩餘區域和原第四坊部分區域合併為第四坊,原第四坊剩餘區域和原第六坊合併為第六坊,原第十四坊部分區域和原第十五坊合併為第十五坊,原第十四坊部分區域和原第十一坊合併為第十一坊,原第十四坊剩餘區域和原第十三坊合併為第十三坊,原第十八坊部分區域和原第十七坊合併為第二坊,原第十八坊剩餘區域和原第十六坊合併為第十六坊,原第二十一坊部分區域、原第二十坊部分區域和原第十九坊合併為第十四坊,原第二十一坊剩餘區域和原第二十坊合併為第五坊[3]

行政區劃

第十一郡下轄16坊,郡人民委員會位於第十坊。

  • 第一坊(Phường 1)
  • 第二坊(Phường 2)
  • 第三坊(Phường 3)
  • 第四坊(Phường 4)
  • 第五坊(Phường 5)
  • 第六坊(Phường 6)
  • 第七坊(Phường 7)
  • 第八坊(Phường 8)
  • 第九坊(Phường 9)
  • 第十坊(Phường 10)
  • 第十一坊(Phường 11)
  • 第十二坊(Phường 12)
  • 第十三坊(Phường 13)
  • 第十四坊(Phường 14)
  • 第十五坊(Phường 15)
  • 第十六坊(Phường 16)

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