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由1964年12月至1975年,為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最長者。因受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影響,第三屆全國人大只召開一次會議,之後便長期停擺。
1964年12月 – 1975年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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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團常務主席 | 朱德、 |
常委會委員長 | 朱德 |
常委會秘書長 | 劉寧一 |
組成人員 | 全國人大代表:3040名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97名 |
歷次會議 | |
第一次會議:1964年12月21日 – 1965年 1月4日 | |
第一次會議
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64年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在北京召開,出席代表3040人。會議聽取了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作《政府工作報告》。會議還分別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謝覺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鼎丞向大會作的工作報告。
會議選舉劉少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宋慶齡、董必武為副主席,選舉朱德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並選舉彭真、劉伯承、李井泉、康生、郭沫若、何香凝、黃炎培、陳叔通、李雪峰、徐向前、楊明軒、程潛、賽福鼎·艾則孜(維吾爾族)、林楓、劉寧一、張治中、阿沛·阿旺晉美、周建人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並由劉少奇提名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會議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選舉/任命結果
- 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朱德
- 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彭真、劉伯承、李井泉、康生、郭沫若、何香凝、黃炎培、陳叔通、李雪峰、徐向前、楊明軒、程潛、賽福鼎·艾則孜、林楓、劉寧一、張治中、阿沛·阿旺晉美、周建人
- 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劉寧一(兼)
- 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97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宋慶齡、董必武
- 國務院總理:周恩來
- 國務院副總理:林彪、陳雲、鄧小平、賀龍、陳毅、柯慶施、烏蘭夫、李富春、李先念、譚震林、聶榮臻、薄一波、陸定一、羅瑞卿、陶鑄、謝富治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楊秀峰
-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鼎丞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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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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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