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予慶(16世紀—17世紀),大履南直隸鳳陽府潁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甯予慶是崇禎三年(1630年)的舉人[2],七年(1634年)成進士,獲授掖縣知縣。當地因戰事令兵後城池凋零,而督餉又甚為迫切,他支持辦事、訪問貧苦、開闢荒地、豁免亡丁、清查賦役;入朝擔任戶部主事,升員外郎,負責督新餉。邊境糧食缺乏,他周全恰當,緩急獲濟,改調吏部員外郎,不久告歸[1]

引用

  1. ^ 1.0 1.1 乾隆《潁州府志·卷八·人物誌》:甯予慶,字大履,潁州人,崇禎甲戌進士。授萊州掖縣令,當地兵後城郭蕭條,督餉迫促,予慶支持辦給、勤訪疾苦、丈除荒地、豁免亡丁、清查詭寄;徵為戶部主事,轉員外郎,專督新餉。是時邊儲告匱,委曲應辦,緩急獲濟,改吏部,後告歸。
  2. ^ 乾隆《潁州府志·卷七·選舉表》:崇禎庚午(舉人)……甯予慶 河南中式,進士

參考文獻

  • 乾隆《潁州府志》·卷七·選舉表
  • 乾隆《潁州府志》·卷八·人物誌
官銜
前任:
洪恩炤
明朝掖縣知縣
1634年-1643年
繼任:
藺完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