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賢(?),化名潘忠明[1],籍貫湖南省,中華民國陸軍少將,曾任職國家安全局人事處長。2000年退伍後,違反《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規定赴中國工作,曾遭中國官方拘留審訊。因為可能涉及洩露情報,引起新聞關注,但未遭到中華民國起訴。

生平

畢業於中華民國陸軍官校第36期,之後於陸軍單位服役。1992年,調任國家安全局工作,曾任總務室主任,人事處處長。

2000年1月20日,於酒後駕駛公務車肇事,但未依規定向國安局報告,遭國安局長丁渝洲斥責。於當年6月1日退休生效,退休後三日,違反規定,於6月4日搭機赴中國深圳,至其官校同學鄭行道開設的帝聞公司,任職總管理處副總經理[1]。中華民國立法院於2000年3月通過《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修正案,要求各機關清查涉及機密的退伍人員名單,送交內政部境管局控管。在立法院質詢中,丁渝洲表示,因為國安局未收到修正條文通知,因此疏忽,未進行造冊,使潘希賢可以順利出境,稱已透過管道,請潘希賢回台。

新聞傳至中國,潘希賢發現自己遭到中國官方監視,曾與國安局聯絡,希望回台[2],6月29日,中國國安部門將他拘留,進行政治審查[3]。在拘留訊問3個月後,將他釋放。潘希賢之後繼續居留中國工作[4]

2004年4月10日,返回台灣,以領取月退俸。他公開否認曾經洩密,未返回台灣,是因為證件遭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扣留[5]。他未通過法務部調查局測謊,但因未有明確犯罪事實,被釋放[6]

家庭

其妻梁美玲[1][4]

註釋

  1. ^ 1.0 1.1 1.2 朱明. 前情報高官 遁深圳喝花酒. 台灣蘋果日報. 2003-11-25. 
  2. ^ 謝忠良. 國安局秘密救援失敗. 台灣蘋果日報. 2003-05-02. 
  3. ^ 李氣虹. 台湾前国安局处长潘希贤被大陆扣留. 萬維讀者網. 2000-07-01 [2019-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1). 
  4. ^ 4.0 4.1 王烱華. 潘希賢傳已潛返台灣. 台灣蘋果日報. 2003-11-25. [失效連結]
  5. ^ 楊孟瑜. 台灣前國安局官員否認洩密. BBC中文網. 2004-04-13 [2019-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4-07-11). 
  6. ^ 李永盛. 潘希賢到案 未通過測謊. 自由時報. 2004-12-08 [2019-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