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祖(?—1634年),字義繩,號海虞陝西臨洮府狄道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潘光祖
大明山西按察使司副使
籍貫陝西承宣佈政使司臨洮府狄道縣
字號字義繩,號海虞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崇禎七年(1634年)
出身
  • 天啓四年甲子科陝西鄉試第一名舉人
  • 天啓五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陝西鄉試解元[1],崇禎五年(1625年)聯捷乙丑科進士。崇禎元年(1628年)二月由南京吏部主事升驗封司郎中,歷官至山西右參議,升副使[2][3],性清介,執法不撓。巡按某有所屬,光祖不從,某銜之,會流賊入境,光祖親冒矢石,督軍力拒,賊敗走,巡按以招降之誤劾其縱賊,被逮[4]。光祖自以無罪,恥對獄吏,絕食而死,晉民悲之,立祠以祀[5]

著作

有《輿圖備考》一書。

參考文獻

  1. ^ (乾隆)《狄道州志·卷之四》:天啟四年甲子 潘光祖,解元,見進士。
  2. ^ 《崇禎長編卷之五十七》:崇禎五年三月,陞潘光祖為山西副使。
  3. ^ 《崇禎長編卷之六十二》:崇禎五年八月,以山西副使潘光祖為本省陽和道副使,戶部郎中何閎中為山東武德道僉事。
  4. ^ 《山西通志》:(崇禎六年)十一月,流賊陷(臨縣)城,神一魁餘黨王之臣號豹五作亂,陷城據之,轉入磨盤山,方六百里即赤洪山,巡撫許鼎臣、冀南道潘光祖、總兵張應昌、汾州衛指揮劉光祚合兵進剿,豹五及閻正虎、上天龍、邢滿川等離境遠竄。
  5. ^ 《蘭州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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