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
海關(英語:customs,日韓稱作稅關)為負責徵收及保護關稅,管制包括動物、植物、財物及危險品出入境物流,對出入境人員進行檢疫的政府機關。根據當地的法律規定,某些貨物的進出口可能會受到限制或禁止,報關代理執行這些法規[1]。在大多數國家,海關都獲得了政府的授權和國際法的許可。
海關關稅是貨物入境(常見)或出境(不常見)時收的費或稅。在英國,關稅是國王衡常收入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因此不像消費稅、土地稅和其他類型的稅收那樣,需要議會同意才能徵收。
尚未清關的商品被監存於通常被稱為保稅倉庫的關稅區內,直至完成清關手續。所有授權口岸被確認為關稅區。
關境與一國的國境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如歐洲聯盟的關境就是整個歐盟的邊境,貨物在歐盟成員國之間流轉無需接受海關查驗;姐告邊境貿易區雖然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但處於關境以外,由此地往來中國其他地區的貨物須接受海關查驗。
在亞洲地區,不少人經常會將海關與邊檢(出入境管理部門)或集中海關、邊檢及衛生檢疫等聯檢單位混為一談,誤將出入境檢查旅客證件並為證件蓋出入境章或掃描電腦標籤的地方當成海關。除非明確海關與邊防檢查部門為同一單位(例如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負責檢查行李是否攜帶受管制物品或應課稅物品的單位才是海關。
注意海關(負責貨品查驗)不同於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自然人檢查)。如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中國大陸)、香港入境事務處、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廳和馬來西亞移民局等,屬於出入境管理部門,通常屬於政府的內政、警察、安全或法務部門,負責監視出入境的個人,檢查旅客旅行相關證件,逮捕國際通緝令追緝中的逃犯,以及阻止被視為危險人物的個人進入境內。但中國大陸的國家移民管理局(中國邊檢)亦會根據法律規定檢查入境人員攜帶的物品。而海關僅檢查出入境人員的物品,不對旅客及其旅行文件進行檢查,如中華民國財政部關務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香港海關、澳門海關和馬來西亞皇家關稅局等。部份國家如新加坡將出入境和海關兩種單位合併在移民與關卡局、美國則併為海關及邊境保衛局,但入出境和海關仍是由不同的承辦人員負責。
日本和韓國均稱海關為「稅關」,是借用明清時期稅關的稱呼;現代漢語「海關」一詞則源於大清帝國在沿海通商口岸設置的粵海關、閩海關、浙海關、江海關等稅關。
世界各地海關機構
紅色/綠色通道
旅客在某些地方入境時,如貨物無需申報,就可走直通之綠色通道。相反,如攜帶之物品超出海關允許攜帶上限和/或攜帶受管制的貨品,就須轉走紅色通道併行申報作業處理。倘若旅客通過綠色通道時,被海關藉以抽測發現到具必要性申報之管制貨物時,該貨物就會被海關扣下,要求旅客補辦申報手續或補足必要之申報資料,必要時,管制貨物亦會遭海關充公、甚至於後以銷毀處理。
特殊例子
香港是一個自由港,除酒、香煙、甲醇和燃油外,通常不會對進出口貨物徵收關稅[2][3]。居民可使用有效香港身份證24小時出入境,可攜帶多至1公升的酒,以及19支香煙或1支雪茄入境[4]。香港海關除一般的清關工作外,還負責緝毒、保障知識產權及稅收、保障消費者權益及貿易管制等任務。
參見
註釋和參考文獻
- ^ Chowdhury, F. L. (1992) Evasion of Customs Duty in Bangladesh, unpublished MBA dissertation submitted to Monash University, Australia.
- ^ HKSAR is a Free Port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0-05-02.
- ^ Dutiable Commodities in HKSAR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0-05-27.
- ^ Advice to Travellers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