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郡中國西晉時設置的

建置沿革

晉武帝泰始二年(266年),分河內郡汲郡治所汲縣(今河南省衛輝市西南),屬司州。領六縣:汲、朝歌、共、林慮、獲嘉、修武[1]

十六國時期,汲郡相繼為(310年-318年)、後趙(318年-350年)、前秦(350年-355年)、前燕(355年-370年)、前秦(370年-384年)、後燕(384年-396年)所有,移治枋頭(370年改名永昌,後復舊)。[2]

北魏時,省並汲、獲嘉二縣,河內郡山陽縣改屬汲郡。太和十二年(488年),復置汲縣。太和十八年(494年),頓丘郡頓丘縣改屬汲郡。太和二十三年(488年),復置獲嘉縣。北魏孝明帝孝昌中,分修武縣為北修武、南修武二縣;分汲郡置黎陽郡,頓丘縣屬之。北魏孝莊帝永安元年(528年),分汲郡置林慮郡,林慮縣屬之。東魏孝靜帝天平二年(535年),共縣改屬林慮郡。至此,汲郡領六縣:北修武、南修武、汲、朝歌、山陽、獲嘉,治所在朝歌縣之枋頭城。[3]

北齊時,省並北修武、山陽、獲嘉三縣,餘修武、汲、朝歌三縣。北周北齊後,廢伍城郡,其所領伍城縣改屬汲郡;修武縣改屬修武郡。至此,汲郡領三縣:汲、朝歌、伍城。[2]

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汲郡,領縣直屬衛州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衛州為汲郡,治衛縣,領八縣:衛、汲、隋興、黎陽、內黃、湯陰、臨河、澶水。[4]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改汲郡為衛州。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復改衛州為汲郡,領五縣:汲、新鄉、衛、共城、黎陽。唐肅宗乾元元年(758年),復改汲郡為衛州。[5]

人口

  • 晉武帝太康中(280年-289年),汲郡有37000戶。[1]
  • 東魏孝靜帝武定中(543年-550年),汲郡有29883戶,102997口。[3]
  • 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年),汲郡有111721戶。[4]
  • 唐玄宗天寶十四載(755年),汲郡有48056戶,284630口。[5]

行政長官

汲郡太守(266年-319年)

  • 王宏,字正宗,高平人,晉武帝泰始五年(269年)前後在任,任內開闢荒地五千餘頃。[6]
  • 馮員,安平人。[7]
  • 張延,晉惠帝永興二年(305年)被攻殺。[8]
  • 田甄,晉懷帝永嘉元年(307年)出任。[9]

汲郡內史(319年-330年)

  • 石聰,後趙六年(324年)前後在任。[10]

汲郡太守(330年-577年)

汲郡守(577年-583年)

汲郡太守(607年-618年)

  • 王仁恭,字元實,天水上邽人,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以衛州刺史改號。[19]

汲郡太守(742年-758年)

國主

  • 趙王石勒,319年-330年在位,汲郡為趙國封內的二十四郡之一。[21]

參見

註釋及徵引文獻

  1. ^ 1.0 1.1 《晉書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
  2. ^ 2.0 2.1 牟發鬆等,2017,《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3. ^ 3.0 3.1 《魏書 卷一百六上 地形志二上第五》
  4. ^ 4.0 4.1 《隋書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5. ^ 5.0 5.1 《舊唐書 卷三十九 志第十九》
  6. ^ 《晉書 卷二十六 志第十六》
  7. ^ 《晉書 卷三十九 列傳第九》
  8. ^ 《晉書 卷四 帝紀第四》
  9. ^ 《晉書 卷十三 志第三》
  10. ^ 《資治通鑒 卷九十三 晉紀十五》
  11. ^ 11.0 11.1 《魏書 卷二十七 列傳第十五》
  12. ^ 《魏書 卷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13. ^ 《魏書 卷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14. ^ 《魏書 卷八十八 列傳良吏第七十六》
  15. ^ 《魏書 卷八十 列傳第六十八》
  16. ^ 16.0 16.1 《北齊書 卷二十 列傳第十二》
  17. ^ 《魏書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18. ^ 《北齊書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九》
  19. ^ 《隋書 卷六十五 列傳第三十》
  20. ^ 20.0 20.1 20.2 20.3 《唐刺史考全編》
  21. ^ 《晉書 卷一百四 載記第四》:「以……汲郡……合二十四郡、戶二十九萬為趙國,封內依舊改為內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