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錄
《東華錄》,共三十二卷,清初編年體斷代史,由清朝蔣良騏編撰。起自清太祖發祥長白山,迄於雍正十三年(1735年),前後六朝(天命、天聰、崇德、順治、康熙、雍正),故又稱《六朝東華錄》,內容按年月日順序排次,此書編纂成於乾隆年間,最初僅以抄本形式流傳。
成書經過
蔣良騏在國史館時,得以遍閱清代歷朝實錄,掌握許多宮廷秘闈,就《清實錄》、紅本等書,邊讀邊抄,將資料逐年編排,「凡朝章國典慶禮大政,與列傳在關合者」,有時會用紀事本末體。因國史館當時設在東華門內,因此書名為《東華錄》。《東華錄》掌握許多宮廷深闈,孟森考證蔣良騏當時所見的「實錄」與後來的「實錄」內容上有不同之處,後來的「實錄」有大量的刪削動作,故「蔣錄」多載有「實錄」所不載的內容[1]。如順治元年史可法答多爾袞書,蔣錄據原札錄書,而「實錄」卻未記載。又如記載多爾袞「自稱皇父攝政王,又來到皇宮內院」,則「實錄」不可能記載。蔣良騏不僅抄錄「實錄」,有時還加入其它史料,如康熙二十七年,御使郭琇參劾大學士納蘭明珠,《清聖祖實錄》沒有收錄參劾文,此文則由蔣良騏從郭琇的《華野集》中輯出。又如永曆桂王朱由榔致吳三桂書,許三禮劾徐乾學之事,皆實錄所不載。
流傳刊本
《東華錄》在嘉慶年間有多種抄本流傳[2],道光時始有刻本。因手民輾轉抄錄,錯訛甚多,有時一頁就有十處錯誤,有些是作者本身的失誤,如刻本卷十三有三處將「包衣大」寫成「包衣人」,刻本卷十三、十四將靳輔誤植為「勒輔」竟有二十多處。奕賡稱「魚魯豕亥,不堪寓目」。
東華錄續編
光緒年間,王先謙仿蔣氏抄錄乾隆、嘉慶、道光三朝史料,輯為《東華錄續編》,凡二百三十卷。由於之前蔣錄失於簡略,王先謙對「蔣錄」則重新加以詳編和補充,光緒十年(1884年)成書,共一百九四卷,合稱《九朝東華錄》,王先謙本人再輯咸豐、同治朝《東華錄》各一百卷,合稱《十一朝東華錄》,因天聰、崇德皆為清太宗年號,故有的刻本也稱為《十朝東華錄》。故,「王氏東華錄」分為《東華錄》一百九四卷,《東華錄續編》二百二十卷,咸豐《東華錄》一百卷,同治《東華錄》一百卷,共六百二十四卷。王錄雖後出,但亦有不及蔣錄之處,御史彭鵬兩疏糾彈李光地,出自蔣錄,而王錄缺載。後潘頤福又輯咸豐朝《東華錄》,凡六十三卷。朱壽鵬再輯光緒朝「東華續錄」二二○卷。台北文海出版社於1963年,將王錄和朱錄合印,名曰《十二朝東華錄》。
註釋
參考書目
- 陳捷先:蔣良騏及其《東華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