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節
李素節(648年—690年)是唐高宗李治的第四個兒子,被封為許王,是蕭淑妃所生。
李素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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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648年 唐朝長安皇宮 |
逝世 | 690年(41—42歲) 唐朝洛陽城南龍門驛 |
國籍 | 唐朝 |
職業 | 政治人物 |
活躍時期 | 7世紀 |
生平
李素節生性聰明,由學士徐齊聃授業,能日誦古詩賦五百餘句,非常受到高宗的喜愛。六歲時他封雍王,領雍州牧。永徽六年(655年),其母蕭淑妃因後宮鬥爭失敗被賜死,李素節被貶為申州刺史。657年,十二歲的李素節改封郇王。666年高宗下令,以李素節長年患病為理由,不再召喚李素節入京朝見。李素節因此知道武后猜忌他,因此作《忠孝論》來抒發對父皇的思念,表明自己無罪,當時王府倉曹參軍張柬之暗中將《忠孝論》呈獻給武后,引起武后對他更加不滿,遂誣陷他貪贓受賄,將他降封為鄱陽郡王,監禁在袁州(今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677年,又判處他禁錮終身,改為監禁岳州(今湖南岳陽市)。678年任命他為岳州刺史,此後又多次遷徙。689年武周革命前,武則天大殺李唐宗室,魏王武承嗣指使酷吏周興誣告澤王李上金、許王李素節謀反,兩人被勒令入京,李素節在都城南龍門驛被縊死。以庶人禮被埋葬。705年,唐中宗即位,追封許王,贈開府儀同三司、許州刺史,仍以禮改葬,陪葬乾陵。
李素節的兒子中,天授年間(689年),九個年長的兒子李璟、李瑛、李琪、李琬、李瓚、李瑒、李瑗、李琛、李璡全部被殺於舒州[1];四個年幼的兒子李琳、李瓘、李璆、李欽古被發配到雷州關押;另有兩子李㺺、李唐臣。唐中宗復位後他被恢復王位,他的兒子李瓘繼為許王。李琳在唐玄宗開元年間嗣為越王,繼越王李貞為後,李璆嗣為澤王,繼伯父澤王李上金為後。李素節長女李令暉封襄城縣主,嫁通議大夫、行殿中尚舍直長柳彥,有墓志銘。
嗣越王
嗣許王
- 李瓘,天寶六載卒,贈蜀郡大都督。
- 李益,天寶十一載襲封嗣許王。
- 李解,天寶十四載襲封嗣許王。娶楊銛女
曾孫郢國公李謙。李謙有姐妹嫁鴻臚少卿、琅琊郡公王諒,生子王潤。
嗣澤王
外部連結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 ^ 《全唐文補遺》(千唐志齋新藏專輯)P128《大唐故許王第九子(李璡)墓志銘並序》:天授中,君與諸昆八人,僉並殛於舒州之地,享年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