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祁鏓
平鄉榮順王朱祁鏓(1444年—1476年7月28日),明朝趙惠王朱瞻塙庶八子,[1]高氏所生。[2]趙簡王朱高燧孫,明成祖曾孫。[3]
生平
朱祁鏓生於正統九年(1444年)。同年正月,明英宗寫信給朱瞻塙,稱朱瞻塙生下雙胞胎兒子,是祖宗福祐所及、朱瞻塙積善之慶、宗室蕃衍之徵,要朱瞻塙好好撫養這對雙胞胎兒子。[4]朱祁鏓或即朱瞻塙的雙胞胎兒子之一。
天順元年(1457年)六月賜名。[5]天順二年(1458年)五月,明英宗命泰寧侯陳涇等為正使、吏科給事中魯崇志等為副使,各自持節冊封朱祁鏓的嫡七兄朱祁鉷為南樂王,朱祁鏓為平鄉王。[2][3][6]
朱祁鉷、朱祁鏓因乳母生病而同嫡三哥湯陰王朱祁𨧨十天內兩次禱於城隍廟,且聚集伶人男婦百餘人在廟戲舞酣宴,被彰德府知府李嶲上報。天順五年(1461年)十月,英宗降敕切責。同月,給朱祁鉷、朱祁鏓歲祿各二千石,米鈔兼支。[7]
身後
朱祁鏓死後,俸祿停止發放。因遺孀王妃徐氏請求,成化十三年(1477年)五月,憲宗賜其食米每年一百石。[8]成化十五年(1479年)五月,徐妃提出喪夫已經三年,庶長子尚未受封,難以支付日常費用,請求按如興平恭靖王朱尚烐妃湯氏的例子,增加至每年三百石。戶部覆奏,獲准。[9]
後來河南諸王的墳墓多被盜掘,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七月,朱祁鏓的墳墓也遭盜掘。憲宗認為巡守巡捕等官緝捕不嚴,命將他們和府衛掌印官都停發俸祿,如果不能抓獲盜賊,必治罪不寬恕。[10]
評價
- 《弇山堂別集》卷074:寵祿光大,和比於理。
參考資料
無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平鄉國國王 1458年-1476年 |
繼任者: 子榮康王朱見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