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有孚(1505年—?),字子貞,浙江杭州府海寧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朱有孚
大明
籍貫浙江杭州府海寧縣
出生五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姜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浙江鄉試第七十三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五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一百零八名進士[1][2]。授中書舍人,二十七年三月選授廣西道試御史,二十九年巡按山東鹽課,三十二年出為徽州府知府。

家族

曾祖朱芳;祖父朱廣;父朱稷,母沈氏。具慶下。弟有恆、有節、有相、有光[3]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李天寵
明朝徽州府知府
嘉靖三十二年-三十五年
繼任:
陶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