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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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源
「朝」:
中文所謂的「朝」字具有代表早晨,有今日(一晝夜)含義,在政治上延伸為今日治天下者,引用為當政政權的意思[來源請求]。
因此「朝」是指所執政之政權,如「我朝混一以來,朔南暨聲教,士大夫歌詠」、「我朝內政修明,垂裕奕葉」等皆屬同用法。與此相對的字詞為「野」。
「廷」:
中文所謂的「廷」在《釋文》中表示「廷,人所集之處。」《後漢書》中縣廷一詞,引用《蒼頡篇》曰:「廷,直也。」《說文解字》:「廷,朝中也。」《風俗通》:「廷,正也。言縣廷、郡廷、朝廷,皆取平均正直也。」[1]
「朝廷」二字指辦理政事和發佈命令的地方,也指王朝的最高統治機構。
中國的朝廷
一般來說,中國的朝廷分為「內廷」(又稱作中朝)和宰相為首的「外廷」(外朝)。在漢武帝之前,內廷在政治生活中起的作用很少,僅僅負責皇家內部事務,以及照料皇帝及其家族的起居,幾乎所有的政事都是由外廷負責。但武帝為了抑制相權,以用兵為理由,召大司馬大將軍居內,組成皇帝的私人工作機構。武帝晚年,以尚書令為首的內廷幾乎掌握了所有決策權力,丞相不過奉行文書而已。
在中國古代中央政治體制的演變中,皇帝的權力擴張,總是壓迫宰相的行政權,故內廷也總是不斷地取代外廷,成為正式的政府機構,比如漢朝的尚書令到了曹魏之後,已經成為正式的宰相職務。著名的三省制度中,三省長官尚書令、中書令、侍中都是過去隨侍皇帝左右的內廷官職。宋代主管軍事事務的宰相職務樞密使,在唐朝晚期出現,當時也是內廷官職,由宦官充任。
日本的朝廷
日本的朝廷就是與武家幕府相對,而以天皇為權力基礎的統治機構,俗曰公家。10世紀後喪失了統治實權,成為形式上存在的虛設機構。但其中的職務仍然存在。直到安土桃山時代以前,武家政權掌權但並不太干涉朝廷的官職任命等事,雖然官職並沒有權力,只是空名。到江戶時代,日本幕府開始大力干涉朝廷內部事務,強制天皇把許多有力的武士任命為朝廷的官員直到大政奉還為止。
註釋
- ^ 《後漢書·卷六十八 ‧ 列傳第五十八》郭太字林宗[……]早孤,母欲使給事縣廷。蒼頡篇曰:「廷,直也。」說文:「廷,朝中也。」風俗通:「廷,正也。言縣廷、郡廷、朝廷,皆取平均正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