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格拉納達共和國

新格拉納達共和國(西班牙語:República de Nueva Granada)是一個中央集權的統一共和國,其領土主要由今天的哥倫比亞巴拿馬組成,還包括今天的尼加拉瓜哥斯達黎加厄瓜多爾委內瑞拉秘魯巴西的一小部分。1830年,隨着厄瓜多爾(基多瓜亞基爾市和阿祖伊)及委內瑞拉(與奧里諾科河阿普雷祖里亞)的獨立,大哥倫比亞共和國解體,並成立了憲法法院。1831年11月,隨着新憲法的通過,這個國家被正式更名為新格拉納達共和國,但在建國時沒有官方貨幣、肖像、紋章或旗幟。

新格拉納達共和國
República de Nueva Granada
1831年—1858年
新格林納達共和國國徽
國徽
格言:西班牙語:Libertad y Orden
(自由與秩序)
新格林納達共和國疆域
新格林納達共和國疆域
首都波哥大
宗教
羅馬天主教
政府總統制
歷史 
• 建立
1831年10月20日
1853年
• 修改憲法
1858年4月11日
貨幣哥倫比亞比索
前身
繼承
大哥倫比亞共和國
格拉納達聯邦

註釋

  1. ^ 廢除奴隸制,讓21歲以上的男性都有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