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球局數

投球局數(英語:innings pitched),簡稱IP,為一棒球名詞,表示投手完成的球局數,是以投手在投球過程中,擊球員跑壘員出局的人次來計算。三個人出局為一局,二個人出局為三分之二局,一個人出局為三分之一局。有時,統計數字會計為34.1, 72.2, 或 91.0,是表示34+13局、72+23局及91局。

投手投球過程中上壘的跑壘員不計入投球局數,因此若投手在上場前,壘上已經有人,後來打者擊出安打,甚至得分,投手被換下場,但都沒有一人出局,此時他的投球局數是0。

在記錄時,如果投手投了N局,第N+1局直接讓中繼投手上場,記為投了N局;如果投手在第N+1局繼續上場且沒有解決任何打者即退場時,會記為投了N+局,交代投手在第N+1局是否繼續上場。

在聯賽中,如果投手要進入防禦率三振率等排行榜,會規定投手要投到一定局數才能進入排行榜,一般是以每場1局計算,即聯賽打幾場投手的投球局數就必須要至少幾局。

投球局數的下降

2009年時,累計投球局數前100名的現役投手只有湯姆·葛拉文(排名30名,投球局數4,413+13局)、藍迪·強森(排名38名,投球局數4,135+13局)、傑米·莫耶(排名45名,投球局數3,908+23局)及約翰·史摩茲(排名74名,投球局數3473局)。原因是因為投手的投球局數已漸漸下降,原因有以下幾個[來源請求]

  • 1876年至1892年,投手投球的距離是50英尺,對其手臂的壓力較小(而且當時常用低手投球的投法)。當時,投手一個球季投球局數常超過600局。
  • 1892年起,投手的位置後退,投球的距離是60英尺6英吋,當時一個球季投球局數常超過400場,其原因是全壘打還不常見,投手常常可以在比賽過程保留一些臂力。
  • 1920年至1980年起,各球隊已建立投手四人輪換的機制,投手不再在一個球季投球超過400局。而且全壘打表示在任何時間都可以靠安打而得分。投球局數領先的投手有時仍會投球超過300局。偶爾投球局數會有突然的增加,例如威爾伯·伍德英語Wilbur Wood在1972年投球376+23局,1973年投球359+13局。
  • 1980年代起,投手輪換的機制已改為投手五人輪換,較弱的第五人常會在休息日被跳過。而球團也越來越多使用牛棚投手擔任救援投手,因此加速了投球局數的下降,現在只有少數投手每季會投球超過250局。

投球局數前二十名的投手

名次 投手 投球局數
1 賽·揚 7,356
2 普德·蓋爾文 6,003+13
3 華特·強森 5,914+13
4 菲爾·尼克洛英語Phil Niekro 5,404
5 諾蘭·萊恩 5,386
6 蓋洛·佩里 5,350
7 唐·薩頓 5,282+13
8 華倫·史潘 * 5,243+23
9 史提夫·卡爾頓 * 5,217+23
10 格羅弗·克利夫蘭·亞歷山大英語Grover Cleveland Alexander 5,190
11 基德·尼科爾斯英語Kid Nichols 5,067+13
12 提姆·基弗 5,049+23
13 葛瑞格·麥達克斯 5,008+13
14 伯特·布萊雷文英語Bert Blyleven 4,970
15 博比·馬修斯英語Bobby Mathews 4,956
16 羅傑·克萊門斯 4,916+23
17 米奇·韋爾奇英語Mickey Welch 4,802
18 克里斯提·馬修森 4,788+23
19 湯姆·西佛 4,783
20 湯米·約翰英語Tommy John * 4,710+13
* 左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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